您應該是把移民官跟海關搞混了,
基本上大部分歐洲辦退稅是在未到航空公司櫃台check in 前,就要帶著退稅商品等到所
謂的海關辦公室蓋章,
然後才去航空公司櫃台報到,
之後才做離境,也就是移民官這邊,文中有提到不能停留重覆進出,
應該就是移民官這,是蓋離境章,移民官的確無法也無權蓋海關章,可能是他們英文不好
,造成溝通上的誤會。
通過移民官後再到退稅櫃台,憑有海關章的收據等辦理退稅。
但有時根據購票商品配合的退稅公司,也會是蓋完海關章,未出境前(過移民官前)即可
辦理退稅,甚至是直接在市區辦理。
巴塞隆納近年進出幾次,退稅沒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