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口交不算通姦!人妻偷情男網友獲不起訴

作者: PegasusSeiya ( )   2017-08-03 08:52:39
這樣以後讓一堆小三小王還有玩咖都解套了
兩個路人會BJ嗎?
現在法院認證BJ ok
那以後會不會有這些說法
沒有~ 我們只是口交
我只是幫他口交而已呀~~
沒有呀~ 只有口交 幹嘛啊你~ 很兇耶!
這世界到底還要多亂...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8-03 08:53:00
法律人比較想口交
作者: SilentBob (阿區~)   2017-08-03 08:54:00
台大法律系真的很棒 裡面教授應該一個個考核
作者: miacp ( )   2017-08-03 08:55:00
就沒有姦到是怎麼判通姦啦!找立委修法把口交也算姦啊!
作者: Pidoju (Pidoju)   2017-08-03 08:56:00
會搞成這樣你去問某些覺醒青年跟人權團體呀,整天喊通姦除罪化,社會風氣如此,還怪法院亂判?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7-08-03 08:58:00
原文有提到法官希望他們循民事途徑解決,還蠻合理的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8-03 08:58:00
民事途徑=有錢人可以淫人妻女
作者: wang1207 (dennis)   2017-08-03 09:00:00
長知識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7-08-03 09:06:00
說到底這是伴侶跟人合意的行為,婚姻關係本來就是民事行為會想要用刑法,是把伴侶當成自己的財產了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8-03 09:28:00
不是捏 怎麼會理解成財產會用刑法只是因為當時立法的感覺社會有需要強規範性道德問題而已財產可以轉移可以處分可以買賣捏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7-08-03 09:31:00
一堆不看法條自以為很利害的當初就腦包立委修了妨礙性自主 忘了改通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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