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狼猥褻國中少年 事後給200元
2017-08-05 15:49聯合報 記者郭宣彣╱即時報導
有戀童癖的48歲彭姓男子,7年前遭4名國中少年指控「假裝約唱歌、喝酒,卻伺機猥褻」,
事後再給200元零用錢。新竹檢方偵查終結,依對未成年猥褻罪起訴。
彭姓男子曾因性侵案入監,後來假釋出獄,7年前遭4國中少年指控,在2009到2010年間,他
先收留1名蹺家國中少年,提供電腦讓他玩網路遊戲,後來再要求少年找其他3被害少年到租
屋處唱歌、喝酒、抽菸。
當時,彭男趁著4名少年卸下心防後,他在房間內播放A片給少年看,還教他們如何打手槍,
甚至還找其中較熟的1少年互相手淫。彭男伺機偷捏2少年下體,事後再給他們1人200元當做
零用錢。
警方恰好正在協尋其中1名蹺家少年,才得知有戀童癖的彭金男對4名少年強制猥褻,著手查
辦。彭男得知後,為躲避刑責,逃到對岸,導致檢警無法傳喚到案,因此被刑事局列為要案
查緝對象。
去年11月間彭男返回台灣,通過海關即馬上被航警局鎖定逮捕,並送新竹檢方歸案,隨即收
押。
彭嫌向檢方表示,4名少年的確有到他的租屋處,大家一起唱歌、喝酒,還強調他沒有猥褻
少年。不過4少年指證歷歷,彭男確實幫他們手淫,檢方認彭嫌犯罪嫌疑重大,日前依對未
成年猥褻罪起訴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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