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oBike成全民公敵? 輪框扭曲塞進單車架

作者: ecejc (jc)   2017-08-05 21:27:27
別鬧了
租車公司也沒有在全台設置足夠的停車場地供自己租出去的汽機車使用
你今天去宜蘭礁溪玩 租一台機車 難道在火山爆發雞旁邊有專供你租車公司的停車格嗎
講外部成本這東西根本在找麻煩 全台每一家租車公司都一樣把停車的外部成本放出去
問題在使用者
使用者有品 就會選合法的停位置甚致是要自己繳費的位子
沒品的話 自然就會亂停
但我老實說一句 台灣人「大部份」的使用者是有品的
不要被新聞的放大式報導給騙了
把少數因為城市規劃不足而亂停亂放的例子 一直擴大報導 是想嚇誰
城市會進步 會改變 現在車位不足的問題 只要有心如柯文哲的市長
只要有品如台灣人的「大部份」的使用者
現在看到的爭論議題 在工程師的角度來看都是規劃設計的問題 不是技術問題
而之前的新聞看到一堆丟草叢丟河邊丟水裡
這只要理智還沒斷線 就該能判斷這甚致不是「沒品使用者」所為
是「有心破壞者」的作為
而這些「有心破壞者」究竟所為何事 還不是擺脫不了既得利益
為了自身的利益所發出的最後怒吼
鄉民若跟著這些事件起舞實屬大不智
※ 引述《access (office)》之銘言:
: obike其實問題不少
: 你有看過租車公司不管是汽車還機車把這些停車的外部成本全部丟給大眾嗎?
: 不好意思,obike就是第一個
: 以往這些停車租車公司頂多就佔據騎樓而已
: 但obike不同,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停車場?
: 會被賭爛其實也不意外
: 打著共享名義要其他人吞下去,好不就好棒棒
: 奇怪? 這些空間不就是obike公司的營運成本嗎?
: 共享到底共享在哪?
: 不就一般租單車的商家把營業範圍從河濱公園延伸到全縣/全市社區
: 共享經濟? 打著共享經濟就想把成本往社會丟
: 要說共享,其實obike也只是獲利方式不同的租車業者
: 打著共享要大眾一起分攤該公司的成本,但沒料到的是台灣人不領情
: 只能說obike離共享真的還是有段距離
: ※ 引述《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之銘言:
: : 自由時報
: : oBike成全民公敵? 輪框扭曲塞進單車架
: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oBike被破壞的事情層出不窮,今(5)日在北市又出現一部輪
: : 框扭曲的oBike,被棄置在捷運象山站旁的車架上,景況淒涼,民眾見狀搖頭直呼「難道
: : oBike已成全民公敵?」呼籲國人就算不喜歡它,也要拿出公德心,勿刻意破壞,畢竟單
: : 車本身無罪。
: : 吳女表示,今日下午5點半左右,步行經過象山捷運站,發現該部oBike以怪異方式停在車
: : 架上,仔細瞧才發現輪框已左右變形,被人停在車架上,占用自行車停車空間。
: : 吳女認為,之前在新聞看到20部oBike遭人惡意丟在三芝根德水車園區旁八連溪床,還聽
: : 說多部被丟在淡水漁人碼頭的消波塊上,現在親眼目睹變形oBike,感覺它已成全民公敵
: : ,除希望國人拿出公德心,也希望業者好好規劃,降低民眾的敵意。
: : 黃姓自行車友表示,單車輪框非常堅固,照片中的車輪幅條未斷裂,不太可能因體重過重
: : 或是路面顛簸而造成如此扭曲,研判應是人為刻意破壞,若是車禍撞擊所致,「人都不知
: : 道飛到哪了,誰把它停回車架上鎖」?
: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54173
作者: shyangwang (大海兒)   2017-08-05 21:28:00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7-08-05 21:28:00
反串很差
作者: GSHARP (Mr.Q)   2017-08-05 21:28:00
#恩
作者: kkes0001 (kkes0308)   2017-08-05 21:28:00
不行啦,總之你是笨蛋,壞壞
作者: medama ( )   2017-08-05 21:29:00
推這篇
作者: Giuliani (the mortal)   2017-08-05 21:30:00
推推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7-08-05 21:30:00
搞不好是偏激覺青幹的也不意外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8-05 21:30:00
你租車違停,罰單也是你賠好嗎?沒租過車喔?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7-08-05 21:30:00
看到全台灣各地的車位有笑一下 給箭頭
作者: plunkett (浪隨狂人)   2017-08-05 21:32:00
租車租出去的時候停車你還是在出租狀況,obike停車就算還給業者了,那是誰的責任?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7-08-05 21:33:00
貪生怕死的路人都不敢砸阿婆堆放的廢棄車 敢砸大公司的車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7-08-05 21:33:00
chirex 你說這話簡直呵呵 要是騎obike違停有罰則當然也可以要使用者賠啊 obike有訂位 更有機會找到違停的使用者好嗎?你們這些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 而且在共享單車的記名和定位系統下 甚至比一般腳踏車更好解決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08-05 21:34:00
所以obike是租車業?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7-08-05 21:35:00
結果你們不去研討如何善用定位系統和記名設計來解決腳踏車亂停 反而把容易解決問題的設計趕出去?
作者: duo0518 (Kira)   2017-08-05 21:37:00
所以你承認obike是租車業?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7-08-05 21:39:00
為啥出租狀況可以停 還給業者就不能停阿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7-08-05 21:39:00
笑死人 他是什麼業的定義 跟現在的問題有關係嗎?超沒邏輯耶 別人想解決問題 你在問他什麼業?莫名其妙嘛
作者: Gamer1028 (我感覺™ 我認為™)   2017-08-05 21:41:00
腳踏車是可以合法停機車位的 去查查法規吧...所以O拜之前要不是惹到民怨爆炸 除了新北根本不敢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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