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反宗團法團體宣稱星雲反對宗教法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7-08-08 00:36:07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由台灣佛教會建立的台灣宗教聯合會(籌辦處)引用星雲法師的文章
宣稱星雲法師也反對宗教團體法
然而他們作為開場白的敘述根本是假議題
因為宗教團體法並沒有規定所有宗教都要登記為宗教法人
然後星雲真的反對宗教團體法嗎?
開頭那段我找不到出處啦
不過下面引用的星雲對於獎勵慈善團體的發言是出自下面這篇文章
《宗教立法之芻議》
http://bit.ly/2wAJBXp
第四章的標題就是<我國需要一部現代的宗教法>
可以看出釋星雲是支持宗教團體法的
而且他對此法提出的建議還比現在的宗教團體法草案還要嚴格阿
他甚至請求政府建立宗教師資格認證制度
他認為要當住持要通過認證才行
然後佛教會引用的段落是出自他的建議的第八點
全文如下
「(八)宗教的價值在於淨化人心,寺院有功於公益者,不光是指捐款而已
    ;政府一般只獎勵捐財慈善的團體,下焉者,會使宗教淪為紅十字
    會一般的慈善機構,不能發揮宗教淨化社會人心的功能;更有甚者
    ,不肖者可藉受獎之匾額做為斂財工具。因此唯有透過立法,把對
    於文教有功者納入獎勵對象,才能提昇宗教的信仰層次。    」
簡單來說 他那段發言根本不是在反對宗教團體法
而是要求立法時把文教有功納入獎勵範圍
台灣佛教會超譯了星雲的發言
拿來宣稱星雲擔心有心人士冒用宗教名義登記為宗教法人後詐騙
實在是很過分
而且也毫無邏輯
畢竟
現在沒有宗教法人 還是一堆神棍詐欺阿幹
還有那個什麼
『宗教團體法草案將一切宗教團體限制為「宗教法人」,限制需有一定財產登記名下
,此舉是否會造成不肖份子「以合法名義行非法圖利」(如賄賂政府、分贓貪污等)』
到底在公三小?
成立為法人和賄絡政府分贓貪汙到底有甚麼因果關係?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relig.freedom/posts/324926534600634
FB內容:
【星雲大師:宗教團體法草案將一切宗教團體限制為「宗教法人」,造成其崇高聖性
、精神依歸難以弘揚】
連 星雲大師也認為將所有的宗教,都一律要求成為世俗的準財團法人,這是妨礙宗教
自主發展的不當立法,而且也隱含讓有心團體或個人,假借此法成立宗教法人,而行
詐騙社會之實的危險!
請點選下方連結,跟我們一起連署,要求行政院停止此違憲草案的推動!
https://goo.gl/YVXLL6
引述 星雲大師之文:
「過去政府一直鼓勵宗教從事社會慈善救濟,其實宗教的價值在於淨化人心,寺院有功
於公益者,不光是指捐款而已;政府一般只獎勵捐資慈善的團體,下焉者,會使宗教淪
為紅十字會一般的慈善機構,不能發揮宗教淨化社會人心的功能;更有甚者,不肖者可
藉受獎之匾額做為斂財工具。」
宗教團體法草案將一切宗教團體限制為「宗教法人」,限制需有一定財產登記名下,此
舉是否會造成不肖份子「以合法名義行非法圖利」(如賄賂政府、分贓貪污等),而正
信宗教因為「無法合乎世間法人規格」而減損消失,造成其崇高聖性、精神依歸難以弘
揚,請立法單位務必慎之、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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