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他潛入前女友香閨性侵 法官因這理由判緩刑
完整新聞內文:
黃姓男子2014年借住前女友堂哥家時,看到前女友房門未鎖,一時色心大起,竟闖入前女
友房間,不理會對方抗拒,強行以手指及生殖器性侵得逞,從事軍職的前女友因返回部隊
後,在告知家人時崩潰大哭,部隊上司關心詢問下才發現此事並報警。由於黃男事後已賠
償女子並和解,加上法官考量黃男事後已婚,且其妻還有身孕,因此宣告緩刑5年,緩刑
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黃男的前女友現為職業軍人,前女友一家住在透天厝2樓,前女友堂哥則住
在3樓。黃男因與前女友堂哥熟識,2014年4月,黃男到前女友堂哥家借住,當他從3樓下
到樓時,見前女友房間門沒有鎖、發現她還在裡面睡覺,一時色心大起,偷偷闖進她的香
閨。
黃男走到前女友床邊後先強壓她的肩膀,這時前女友驚醒並大喊不要,但黃男不顧前女友
的反抗,強脫她的衣褲,再用手指、性器性侵,還強迫前女友口交後才願意收手。
前女友事發後,於傍晚收假搭車歸營途中,先用Line告知軍中同袍,返營後再打電話給哥
哥,但因想到這事因而情緒崩潰,在軍營大哭,部隊上司關心詢問而得知她慘遭性侵,幫
忙報警,全案經新北地檢起訴。
開庭時,黃男坦承有跟前女友性交,但否認性侵,他辯稱兩人曾在高中交往過,當時是經
過前女友同意,並沒有違反她的意願。但法官認為前女友現已有其他男友,而且她當下也
告知黃男「不要!」並反抗,法官並強調,「不要就是不要」,黃男不顧前女友反抗而性
侵,已對前女友身心及性自主權造成嚴重傷害。
但法官考量高院審理時,黃男已賠償前女友並和解,加上黃男已於2016年結婚,且其妻已
懷孕,黃男已有妻小,若執意讓黃男入監服刑,固有懲戒效果,但懲罰的對象,將不僅黃
男個人,也罪及仰賴黃男維生的妻小,無論對黃男或其家人而言,同屬生命中無法承受之
重,因此輕判黃男2年,同時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楊景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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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台男蒸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