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女友47刀非預謀? 「臺大宅王」更一審

作者: jinjincharge (jinjincharge)   2017-08-10 09:52:55
※ 引述《Pravda (真理報)》之銘言:
: 殺女友47刀非預謀? 「臺大宅王」更一審首開庭
: 2017-08-09 14:53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 綽號「臺大宅王」的臺大研究所碩士張彥文,2014年9月持鈦鋼刀當街砍殺前女友47刀致
: 死,事後親吻下體想殉情;但他沒砍死自己。張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認為張和被
: 害家屬和解、未來再犯性低,改判21年6月有期徒刑,另被控恐嚇罪、強制罪及侵入住宅
: 罪部分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高檢署上訴,最高法院撤銷殺人部分,發回高院更審。
: 更一審下午開庭,雖然張強制性交罪部分已判刑確定,但因殺人罪部分審理仍會連結到死
: 者資料,高院依性侵害防治法規定不公開審理。張出庭時因受限於腳鐐,行動緩慢,但回
: 答問題時思緒清晰。
: 32歲的張彥文讀臺大時參加校內電玩比賽奪冠,獲「臺大宅王」稱號,犯案時在會計師事
: 務所擔任審計員。張2013年經網路認識林姓女友(21歲),隔年3月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並同
: 居,雙方因個性差異數度爭執,女友要求分手。
: 張安排兩人赴日旅遊,期間發現林女手機內的自拍照片背景有男性褲子,兩人為此爭吵,
: 張對林女強制性交二次並強拍裸照,回臺隔天林女決定分手,張搬離同居處。
我覺得你們在幹譙張彥文的同時
也要體諒他的心情
試問當你出錢讓女友去日本玩的時候
結果還發現女生自拍有男生褲子 你是什麼心情??
你別跟我說是女生自己在穿的喔
如果是我 我也會想殺了這種女友
因為付出真心 跟得到的回報 不成比例
看這些新聞 我從頭到尾都看不出這女生是哪裡無辜
對 殺死她 是超過限度
但你怎麼不說 女生對張的感情背叛 也超出張的容忍限度??
妳不喜歡 妳直接分手啊 為什麼一直拖屎連 花男生的錢?? 還不給幹??
其心可議
當然 罪不致死 但不要一昧站在被害人觀點來看
被害人 不是只有女生一個
希望你們這群假正義 可以好好思考一下
: 幾天後,張潛進林女住處,恐嚇她復合才把裸照刪掉,林女拒絕。張懷疑林女另結新歡,
: 9月21日寫給林女2封訣別信,隔天清晨6時許,到林女住處外持刀恐嚇「我想在人生最後
: 一天,跟你當最後一天男女朋友」,林女掙扎推開,張狂砍林女頭胸47刀,見她倒地後,
: 當街親吻屍體私處再自殘。
: 臺北地院判張彥文無期徒刑,他在二審時訴苦「無期徒刑太重了」,二審改判21年6月徒
: 刑。但最高法院認為「過度殺戮」,從他與女友的對話發現,被害人哀求「你明明告訴我
: ,你事(是)想殺我」、「每天擔心自己會不會有人身安全」、「想殺我」、「在日本都
: 想殺人了」、「只要給我平靜,給你科(磕)頭科(磕)到破也甘心」、「我到現在還在
: 發斗(抖)」,可見並非臨時起意殺人。
: 此外,張彥文自稱想殉情,但他只以鈦鋼刀刀背自戕,最高院也質疑「是一心求死的正常
: 表現?」,且他案發前積極上網搜尋自殺訊息、購買鈦鋼刀、與友人對話透露輕生念頭、
: 寫訣別信,是不是想預先布置犯後方便脫罪的計畫?這些攸關量刑輕重,原審卻沒仔細調
: 查。
: 民事部分,張的父母答應賠償林女父母1261萬元,張家去年當庭先支付450萬元支票,雙
: 方和解,餘款按月支付。
: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 「臺大宅王」張彥文殘殺前女友47刀,二審被判21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張「過度殺
: 戮」,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記者王宏舜/攝影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63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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