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要是變凶宅屋價會跌!屋主拒消防員借

作者: cow09421 (傲嬌戰場原)   2017-08-13 03:10:44
看到很多回文說這件事上新聞反而比借道通行更會降低房價
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
1.人死了沒借道 屋子本體不會變凶宅但會被社會譴責
2.人死了借道 屋子會變凶宅但屋主會被稱讚心胸寬闊
人活著的可能性不討論因為不會影響房價
實際上哪個選擇對房價的傷害比較大
想理性討論這個部分
有八卦嗎
自然死和意外死不列入凶宅定義
所以屋主根本不會有房價會受損的可能
但他卻不給該名工人生還的機會
泯滅人性
呃 看來意外死也有可能變凶宅
希望台灣法律能健全點…
作者: wang1b (唯i廢文<3)   2017-08-13 03:11:00
2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8-13 03:12:00
問題是 → 上新聞了 房價還不是會跌
作者: dfgh012316 (Nowaya)   2017-08-13 03:13:00
過些時間沒人記得。但凶宅之後出售都要註記
作者: bruce1119 (dapigoo)   2017-08-13 03:13:00
老話一句 好事不出門 壞事傳千里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7-08-13 03:14:00
3.人死了沒借道 還好裡面沒死人,房價沒跌笑罵由人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8-13 03:14:00
不是死在屋內 只是借路過 不算凶宅吧
作者: MikuLover (愛ミク的人)   2017-08-13 03:17:00
原PO這樣講本末倒置 凶宅什麼的就是民眾弱智才會信 要去開化才對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8-13 03:17:00
選擇2不見得會上新聞 媒體嗜血 會被譴責的較會上新聞選擇2 好事一樁 沒人會不滿去投訴媒體 → 不會有新聞選擇1 一定會有人去投訴媒體不是死在屋內 只是借路過 不算凶宅吧註不註記也是要有人去戶政事務所證明 沒人去證明就沒事
作者: dfgh012316 (Nowaya)   2017-08-13 03:23:00
警消那個狀況本來就能硬闖,民法有規定緊急避難的。但凶宅部分可能真的要修法了
作者: AGIknight (我攻速很高喔!)   2017-08-13 03:28:00
硬闖一定起碼要破壞門鎖的,其他各種破壞不知道誰要賠今天就是因為有凶宅登記那個措施才有這種腦殘事說真心的要怪屋主也蠻困難,他有權力守護自己的利益
作者: REVERSI (Authentic Counterfeiter)   2017-08-13 03:35:00
私人財產當然屋主決定,之後繼續租或賣媒體不會追蹤沒差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8-13 03:37:00
之後就算媒體不追蹤,房仲和其他人也會打聽der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7-08-13 03:38:00
你哪裡看到意外死不列入凶宅=.=實務上起爭議上法院 根本是看法官表演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615592那我問你 上次逢甲氣爆案發現場算不算凶宅一樣意外 沒有兇殺和自殺
作者: albert0629 (小莫)   2017-08-13 05:37:00
防火巷違建 檢舉一下不違建出的去也不用借道請你開門
作者: takeabow (Irene)   2017-08-13 05:49:00
此風不可長 但法官卻助歪風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7-08-13 07:39:00
閩南人當初來台灣只想賺錢,但沒想到被困在這~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7-08-13 07:51:00
在批評借不借道時,是否想過防火巷口為何只有 4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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