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經濟學獲利至上的觀念來戰行政學強調的公共利益,某個人的留言讓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國營事業之所以由國家所有,就是要保障攸關民生的產業不被財團掌握,自由化的美景很好,前提是這項企業要以公共利益為考量。但是,誰能比政府更專心在公共利益、更能由人民課責呢?
拿電力網跟電信網比、高鐵跟電業自由化比,是認真的嗎?網路、電視再怎麼重要能跟電力比嗎?更何況電信業者還是要靠電力才能經營啊,層次的高低、範圍完全是不同等級的,到底想要比什麼?高鐵就是一種高價位換取更好服務的精神而已,請問你電價用更高的價位是能換到什麼更好品質的電?高鐵搭不起你可以搭臺鐵,電價付不起你要用什麼發電?
就講一件事就好,在財團利益跟公共利益之間,財團會怎麼取捨?他們進場發電業我想應該不是為了慈善事業吧?當電廠出現危機時,他們會選擇用戶的權益和周遭居民安全,還是承擔風險賭一把真正的「人頭」跟「錢幣」?
英國民營自來水公司水環純就做過這件事,在用戶的權益跟自己利益之間選擇了利益,認為風險不高硬撐到了緊要關頭,反倒是政府機構全部都給它提出了高度危險的警報。
現在倒是跟我說說,我們的財團是為什麼進場發電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