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pchion2002 (Q_Q)》 之銘言:
: 應該是勞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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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猜他要跟我說 為何和解了還要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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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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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的當到老闆還不知道勞基法 被電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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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那間店被開了一張2萬的連續7天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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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張2萬的未依照工時給予法定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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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損失兩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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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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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間泰式最近結束台中營業據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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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還是重罰兩萬嘛,是這老闆太弱撐不住
不然按照有賺錢的來說,一個月都幾十萬盈餘進賬
他可以正大光明違反勞基法,重罰兩萬就當做善事
政府遲遲不敢修勞基法罰則的原因就是中小企業主
對GDP影響力大又一天到晚喊倒,政府也不敢違逆他們
一例一休秒過然後勞基法宣導代替處罰根本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