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持刀衝總統府 崗哨憲兵竟棄槍肉搏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7-08-19 08:27:57
※ 引述《lcall (呵呵)》之銘言:
: ※ 引述《The5F (5F)》之銘言:
: : 男持刀衝總統府 崗哨憲兵竟棄槍肉搏
: : SETN
問題是臺灣恐龍法官太多阿。
當事人只有兩秒至五秒的時間,法官和檢察官卻可以在法庭上花上八九個月充
足的時間,在安全的冷氣房裡一邊坐著喝著咖啡一邊悠閒的徹底檢討你。
你有沒有按照訓練? 按照程序? 合不合比例原則? 你為什麼不XXXXX.......
你開槍怎麼不射輪胎而誤射犯人身體呢? 你開槍怎麼不射犯人腳而誤射腹部呢.....
在極短暫的時間裡面,法官要求當事人把所有的程序都在腦海內跑過一遍?
這根本不合理也不科學,違反人性也違反常理,這就是偉大的中華民國法律!
我看所有的警備人員都至少要配備白金之星暫停時間才能滿足法官的要求吧
作者: assassinzero (刺客教條 我的最愛)   2017-08-19 08:31:00
持刀者可能用替身攻擊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8-19 08:32:00
同意.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7-08-19 08:33:00
最後一行在台灣根本是真理阿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7-08-19 08:35:00
所以一堆人在台灣可以發酒瘋 打警察 外國不開槍也用電擊槍讓你在地板上抖抖抖
作者: corif (Corif)   2017-08-19 08:36:00
不是啊,刀子本身就是替身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7-08-19 08:37:00
同意 是我也棄槍。
作者: wayneho (怪人)   2017-08-19 08:43:00
作者: iamznon (走1走)   2017-08-19 09:03:00
所以才說法官訓練去當一線警實習2-3年最好有模擬這種差一點或喝酒開車現場指揮看實習中的法官警察會不會直接開槍類似像這回憲兵一樣.若法官實習只是看書讀書.那就最好別辦這種差幾秒就可能死人的案子才是.還有也去監獄實習看看那些重大案子到底可不可教化..若行去法官家教化也可以吧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8-19 09:12:00
講的好像其他歐美國家不會這樣 行的正幹嘛害爬上法庭
作者: redbalon (紅色男爵)   2017-08-19 09:30:00
其實白金之星也沒那麼威,頂多暫停2秒。請dio大人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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