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her (rehciN)》之銘言:
: ※ 引述《smile15 (臻芳)》之銘言:
: : 美美昨在臉書上透露曾有過負面想法,強調「我不是一出生就想殺人的」,坦言「今年六
: : 月是我想殺人的高峰期,七月是我想自殺的高峰期,甚至今天我傷害了最愛我我最愛的家
: : 人,對不起!」美美痛苦的說道,自己因為執著與愛而想殺人或者自殺,「但我真的沒辦
: : 法放下、跨出去、走出來」
: : ★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 : http://hottopic.chinatimes.com/20170824002665-260803
: 中時的記者看過不起訴書嗎?
: 大家都看過不起訴書嗎?
: 看過這個叫作美美的人
: 裡面哪有提到美美這個人?
: 裡面只有一個大學好友A12 沒有代稱
: 這大學好友只有在事發前兩天看過林 表示對方向他抱怨想自殺而已
: 這一位美美是哪來的好友跟對話紀錄?
: 新聞裡面節錄的圖根本是一個不相關的人看到對話紀錄以後 "杜撰的故事"
: 原文
: https://www.facebook.com/imBCz/posts/1838795406136162?pnref=story
: 看一下原文下面的敘述
: 陳政宏
: 圖片是林生前的對話內容,第一段文字引自對話內容,
: 第二段文字是我自己寫的,目的是讓大家能試著理解她可能遇到什麼困境,
: 並且不要讓噩夢以其他形式出現在其他地方了。
: "我自己寫的 我自己寫的 我自己寫的"
: 記者現在是都不用校稿就可以刊登嗎 編輯在幹嘛?
代友人PO
新聞中的附圖是來自大學友人美美沒錯,
至於你節錄的陳先生的發文是轉貼自美美的發文
我想因為美美是將這原文發表在政大學生的臉書交流版,而非個版,因此非社團的人可
能無法看到原文,所以誤以為陳先生發的就是原文(看附圖時間就能知道發文順序)
還有陳先生說的第二段是他自己寫的
也僅是指「2017/08/24」以下的那些文字
並不是指截圖中的內容為陳先生自己寫的
以下附美美原本的臉書發文截圖,帳號已碼掉
http://i.imgur.com/dCEBGzL.jpg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7-08-25 02:21:00手機記得充電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7-08-25 02:21:00
要代po 圖片不能全部貼上來嗎 人家想看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7-08-25 02:21:00ㄈㄓ:這是我的第N個人格 >///<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8-25 02:22:00唉真難過
作者: rndsulgye (sss) 2017-08-25 02:24:00
可以當道德上的證據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2:24:00那傢伙就是擅長腦補的傢伙嘛
討論過一輪是一回事 這篇只是在解釋N大的理解錯誤而且我只是代PO哦跟我完全無關不要嘴我><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2:26:00
74團從廁所裡出來囉~~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7-08-25 02:28:00
什麼 白天討論過了喔!喔喔喔我錯過了QQ
作者:
CPer (CPer)
2017-08-25 02:28:00難不成...她所說的證詞證物就是這篇文章嗎?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5 02:30:00證據好像都只發表到第一次住院 應該發表到2017年吧!!看看2017年的醫生 診斷是否也是如此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5 02:31:00不是有傳前男友嗎 前男友的證詞 好像也沒有看到..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7-08-25 02:34:00被強暴怕被社會譴責,所以假裝跟老師交往,星粉:母豬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17-08-25 03:50:00美美提供給南檢的證據是什麼
作者:
Nicher (rehciN)
2017-08-25 04:16:00根本沒有美美這個人
作者:
cashko 2017-08-25 05:01:00美美提及對證據是對話內容,照她說法對話內容林奕含有說被陳性侵但南檢解讀好像是認為那是由愛生恨,這也很奇怪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8-25 07:10:00小說年齡長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