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求別開單 交警要「那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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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郭姓警員涉嫌暗示闖紅燈女子與他發生關係便不開紅單,還帶對方到暗處襲胸,郭
否認涉案,辯稱只是安慰對方,但法官不採信,並認為郭的行為已嚴重破壞人民對警察的
信任和警察形象,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有期徒刑六月、併科罰六萬元,得易科罰金,
可上訴。
台中市警局表示,郭(卅六歲)案發後已調地並列為關懷對象,同時限制上班時數,不再
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依規定須全案判決定讞,且郭遭褫奪公權才會喪失警察身分,市
警局將待判決確定後,會開人評會依「最嚴厲標準」議處。
判決表示,郭前年十月攔查取締一名女子騎機車闖紅燈時,對方當場哭求不要開紅單。郭
對女子說「要選擇開紅單」還是「那個」?女子回答「可以不要嗎?給LINE?」但郭還是
一再詢問是要開紅單還是發生關係,女子一直不回應,後來郭利用對方同意擁抱時襲胸得
逞,被害人不甘受辱,報案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