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個就讓我想到我國中同學的故事
我國中同學也是大學交了女友
畢業後兩個人就一起同居工作
有一次中元普渡我同學幫忙老闆拜拜燒金紙
金紙燒完後他也依照程序先澆水讓餘火熄滅
等溫度降下來到常溫才用垃圾袋包起來放在大樓地下室
當天垃圾車來的時候,就整包拿去倒。
沒想到過幾天後收到警察局的通知
說他燒的金紙飄到兩個街以外的倉庫起火
造成三家店面和一間倉庫的毀損,請他去做筆錄說明
當下他整個黑人問號,當天一堆人燒金紙怎麼會找到他
後來這件案子一路打到高院前前後後纏訟四年
他老闆也因為怕要連帶負責,所以乾脆開除他給他資遣費
纏訟期間也因為找不到工作,所以乾脆頂了一攤麵店跟他女友一起做
最後地院、高院都判無罪,我朋友的攤子在兩人努力下也做起來了
感覺一切都要走向光明人生的時候,他女友突然懷孕了。
照理來講有正常工作穩定收入,提親結婚應該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
不過他女友的家人覺得未婚懷孕很丟臉,所以希望可以在生完後在辦結婚
比較不會給親戚看笑話。不過女方的家人同時也覺得懷孕女生是比教吃虧,
為了避免我同學生完後翻臉不認人,所以希望可以把名下的財產過給女方
當作一種保障。我同學當時也沒想這麼多,就把名下的錢,車子和還在貸款的房子
都過給女方,自己什麼都沒有留。就這樣6個月左右,他女友順利生產下一個男孩
興高采烈的他還PO了很多張照片到FB。登記完戶籍後,就開始準備結婚
婚禮準備到一半,他女友的前男友突然跑出來表示其他女友劈腿一陣子了
前男友覺得孩子應該是他的,請我同學驗DNA就知道了
表示真的很對不起我朋友。DNA驗完果然孩子不是我朋友的
朋友當場崩潰,朋友的父母也表示那就沒有必要結婚
也請女方退還當初拿走的東西,結果女方表示這一切都是她爭取來的
而且就法律上來說這些東西是贈與,沒有義務歸還
因此就把我同學趕出去房子,和她的前男友一起接手我同學的生意
最後我朋友真的是人財兩失,失魂落魄過了好幾個月
唯一的好處就是他原本體重重達112公斤,經過這場變故後瘦到74公斤
每次夜深人靜想起他分享的故事真的會覺得有點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