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01/1195199/
《就服法》25年來最大幅修法 聘黑工外勞改1人1罰無上限
我國外勞人數持續飆新高,各類爭議案件頻傳,勞動部近日擬大幅修改《就業服務法》,
增訂多項規定,若僱主、被看護人或共同生活的親屬,曾性騷擾、性侵害、人口販運或重
傷害、殺害外國人者,在起訴或緩起訴2年內、遭判刑5年內不得聘用外勞;累犯者將終身
禁止聘用外勞。
截至7月底止,我國外勞人數已上升至近65萬8千人,其中產業外勞有41萬3千人,社福外
勞有24萬5千人。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為了確保外國人權益,草案明訂外勞仲介若曾性騷擾、性侵害、
人口販運或重傷害、殺害外國人遭判刑確定,將廢止仲介許可。僱主、被看護人以及共同
生活的親屬若觸犯上述狀況,在起訴或緩起訴2年內、遭判刑5年內不得聘用外勞;累犯者
將終身禁止聘用外勞。
勞動力發展署說,現行僅對於僱主若犯性騷、性侵等罪,經起訴後就管制2年不得聘用外
勞;但外界屢反映太輕,因此研議提高;至於仲介部分,因廢止許可涉及工作權問題,因
此會到判決確定才會廢止。
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說,為有效嚇阻僱主聘用非法外勞,原本非法容留或
聘僱外國人的罰則從1案1罰15到75萬元,改為依聘用人數開罰,無上限。
此外,草案也將鬆綁部分外國人聘用限制。包括具有神職身分的外國人受宗教團體邀請來
台從事佈達教義、弘法及傳道等宗教活動,僅需經外交部核發宗教活動簽證即可來台從事
前開活動,免申請工作證。
為配合國家攬才政策並提供友善環境,草案增訂外國人取得永久居留後,不須申請許可即
可工作。另也增列外國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獲准居留之難民或依直系血親共同
生活的外國人,可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工作許可規定。
發展署官員說,即日起將預告到下月29日止,接下來會進行性別影響評估、送法規會審議
等法制程序,會儘速送行政院審查。(唐鎮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