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nmo (小強)
2017-09-07 08:01:33其實這招老招了,
看底下推文在罵法官恐龍,
但撇開這個案件不看,
如果今天我就是白目到帶著酒在車上,
車禍馬上在警察面前灌酒,
警察當證人+行車記錄器拍到,
這時法官怎麼判?還是只能判無罪啊!
追根究底還是法律有漏洞,
酒駕要判刑,
拒測頂多罰錢本來就是漏洞,
但車禍不能拒測,
通常警察會強制抽血,
現在乾脆不拒測了,
直接現場喝酒再讓你測,
法律對此完全沒輒。
我還希望多來幾件這種案例咧,
才能引起公憤推動修法,
在此之前請罵立委不要罵法官謝謝^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