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109 (cp109)》之銘言:
: ※ 引述《say29217074 (:)))))》之銘言:
: : 如題
: : 雖然好跟壞是一體兩面的
: : 但如果有個律師
: : 幫一個連續殺人犯辯護
: : 使他不用被判死刑
: : 下場會怎樣呢?
: 這邏輯怪怪的
: 通常台灣是檢察官起訴的阿
: 舉證責任由檢察官負責
: 最後法官判刑
: 你不會覺得檢察官能下令這麼多人員辦案 結果還輸對方請的律師
: 誰比較遜阿
這就像是一戰成名的概念,但承辦的法官也要背負著壓力,社會與論的壓力,一個
社會關注重大的殺人案變矚字號,也就不太可能變成悖於社會常情的判決,而且殺人
是強制辯護制度此點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