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轉爆料公社 大律師輪姦還嗆說律師惹不起

作者: G8DA (G8)   2017-09-07 23:16:15
正常啦,
看上一篇吃牢飯的文章(泡麵加飯),
居然在爆料公社會有這麼多更生人有同感,
就知道上面在逛的主要是哪一個族群。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正常人,
但那裡我真的去過一次就再也不想去了。
會被送進去的,
對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看不爽也很正常,
喜歡酒味粉味更是不在話下,
管他有沒有輪姦跟證據,
看到題材是酒女對律師,
管他誰是誰非先黑再說。
話說很多在社會素行不良的好像特別愛那味,
我周遭的正常人好像都不會上去逛,
反而是我認識的一些兄弟超愛上爆料,
(而且還都不是咖的那種)
當然也可能我周遭的情形是特例,
這部分可能就要請其他人提供經驗交叉分析了。
作者: colawaterla (colawaterla)   2017-09-07 23:19:00
現在爆料公社根本就只知道賺點閱廣告收入,管他會不會霸凌的別人,先pi再說更正 :po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7-09-07 23:20:00
fb學歷欄一定是社會大學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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