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開車門害撞死…車主判7個月 公車司機「反應不及」無罪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92725&PageGroupID=41
高雄一名十九歲的男大生,上課途中因為轎車路邊違停,
車主買完早餐上車要把車門關起來的瞬間,男學生來不及反應直接撞上噴飛,
又被公車給輾過,送醫不治。肇事車主事後只願意賠兩百萬元,家屬不接受,
案子拖了兩年,法院一審做出判決,車主判刑七個月,不能易科罰金,
算是判得相當重,但死者媽媽無法接受,到現在心情依舊無法平復,痛哭失聲。
「你知道做父母的心有多痛嗎?我只有一個獨子而已。」
家屬泣不成聲,因為男大生又是家中獨子,騎機車要去上學竟然被輾死。
後方女駕駛目擊騎士被公車輾過,嚇得驚聲尖叫,當時機車騎士直行,
轎車違停在路邊買完早餐,駕駛正要上車關門,誰知道機車撞上,
連人帶車摔進快車道,被經過的公車撞個正著,因此送命。
事發兩年後,法院判決出爐,開車門的林姓司機過失致死,判刑七個月,
碾過人的公車司機則被判無罪,這樣的結果家屬很不能接受。
家屬:「強制是政府,強制每部車,包含汽車,為何只賠200萬。」
家屬認為,肇事的林姓駕駛,發生意外後到現在連慰問都沒有,
一通電話也沒打,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公車司機竟然判無罪。
家屬:「假如不超速的話,會導致這個小孩被輾過嗎?公車司機不用負責嗎?」
交通隊交安組分隊長鍾逸品:「彈飛到快車道上,他的速度太快了,
客運駕駛來不及反應,所以客運駕駛是猝不及防。」
公車司機閃避不及,沒有肇責獲判無罪,開車門的林姓駕駛,以民事訴訟來看,
判刑七個月不能易科罰金,算是重刑,還可以上訴,但家中獨子才19歲就此送命,
家屬到現在心情還不能平復,無論未來刑責怎麼判,也挽不回一條寶貴的年輕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