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邀女同事共進晚餐卻在果汁下藥性侵 判賠30萬元
3.完整新聞內文:
已婚、患有小兒痲痺的魏姓男子覬覦女同事美色,藉口一起共進晚餐,卻在果汁中摻進安
眠藥,等女同事失去意識,再用手指性侵,並強拉女同事的手握住自己生殖器;新北地院
審理時,魏認罪,今年6月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7年2月徒刑,今天再判處他要賠償
女同事精神慰撫金30萬元。
判決指出,55歲魏姓男子與被害女子是公司同事,兩人都住在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員工宿
舍;2014年6月23日晚間,魏向女同事表示想到她房間共進晚餐、聊天,女同事同意,並
喝下魏帶去的果汁,沒想到便失去意識。
魏趁機猥褻女同事,吻胸、脫去她的褲子用手指性侵,拉著女子的手握住自己生殖器;女
同事清醒後查覺有異,跟雇主連絡,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魏承認犯行,認定犯行明確
。
女同事再提出民事求償,指出受到無情侵害,心身靈找不到出口,至今無法平復,生活嚴
重失焦、精神情緒紊亂無法控制,無法正常工作,法院審酌雙方學經歷、收入,判決魏要
賠償她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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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