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behome (bebehome)》之銘言:
: ※ 引述《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之銘言:
: : 蘋果日報
: : 全案發生在2013年8月13日,家住新北中和的黎育維(30歲)遭檢舉涉嫌偷汽油,黎見警員
: : 上門盤查,竟開車落跑,一路從中和循著水源快速道路進入北市西門町,此時萬華分局漢
: : 中派出所警員張景義,正在西門町查緝違規攤商,擔心在人潮眾多的西門町發生意外,徒
: : 步追車。
: 法律應該加一條,拒捕的被打死活該
: 要說加這條怕警察濫權,那就加重警察濫權逮捕的罰則就好
: 警察要抓你,你只能乖乖被抓,不然被打死活該
: 不合規定、未全程錄影濫權亂抓,就求償求死他
: 這樣也簡單,警察就攔查,乖的就簡單驗驗看有沒有藏毒什麼的後放行
: 敢逃跑的碰碰兩聲搞定警察也不用害怕
: 比起配槍不能用,乾脆讓壞人撞死人再開槍不是好多了?
此條也應明文化,當場宣讀法律權利,不配合直接往腦門開,不用斟酌打哪,台灣的民主
就是太過自由,甚麼比例原則,業務過失爛帳全算到警方頭上,你寫個起訴書警員可能就
要賠光身家,所以本魯也贊成立法讓法律做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