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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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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魏應充判2年 律師:罪名刑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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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魏應充判2年 律師:罪名刑度不同
2017年09月14日
強冠董事長葉文祥被判刑22年定讞,而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98配方調合油」案,僅被
判刑2年定讞,日前入獄服刑2人,刑度差很大,法界認為2案差別在摻進去的東西對人體
危害程度、罪數及罪名刑度,且魏應充另涉多件劣油案仍審理中,其中味全香豬油案一審
判魏無罪,該案被控犯行與強冠案較相近,未來若法院翻盤,魏仍可能被重判。
混油屬標示不實
律師陳恆寬指出,「98配方調合油」是以大量低價棕櫚油摻混一點點高價橄欖油,問題是
產品標示不實、消費者用高價買到劣質品,而強冠噁油則是根本不該給人吃的油,法官在
量刑時當然判後者較重。
此外,魏被認定犯最重1年的《刑法》虛偽標記罪及最重5年的詐欺罪,罪數都是1罪,而
葉被依最重都是7年的《食安法》摻偽假冒罪、加重詐欺罪判刑,罪數達285罪,因罪名、
刑度、罪數差別,判決結果當然不同。
魏另被控從越南購入摻飼料油的油品,精製成味全香豬油出售,但一審認為精煉後可去除
重金屬等有害人體成分,前年判魏應充無罪,該案現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律師蔡文玲認為,此案與強冠案案情相近,若未來法院逆轉認定有罪,魏的牢獄之災恐不
止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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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坐牢2年換好幾億新台幣身家
好像還不錯逆
有沒有阿宅也想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