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男違停五天 狂收34張罰單
停車要小心!桃園一名男子將車停在住家旁的紅線區,遭鄰居每隔2小時連續拍照檢舉,警方據此開了34張罰單,每張違規停車罰單要罰900元,34張共罰3萬600元,男子抱怨幾年前因住家旁常有人亂停車,要求交通局畫紅線遏止,如今反遭開單,「真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也懇請鄰居手下留情,有事好商量。
住在桃園市八德區寶豐街的陳姓男子(61歲),上月13至17日將車子停在住家旁的紅線區,遭鄰居檢舉違停。
自己要求畫紅線
陳男表示,檢舉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每隔2小時連續拍照檢舉,讓他連吃34張罰單、共3萬600元罰款,「真的好痛!」
陳先生說,幾年前曾和住得較遠的鄰居發生停車糾紛,懷疑對方藉此報復,他違規是事實,會繳罰單也會進行申訴,並籲請檢舉人「有事好商量,不要用這種方式打壞關係。」陳先生還感嘆,住家附近巷道狹窄,以前開工廠出貨時,發現巷道停滿車,貨車進出困難,才請交通局來畫紅線,沒想到多年卻後害到自己。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指出,上月轄區共收到46張檢舉照片,其中34張是陳姓民眾違停,另12張是其他民眾違停,審核後皆符合舉發條件,才依法開單。警方也說,這不是陳姓男子首次被拍照檢舉,今年初同地點就曾遭檢舉,本來要開26張罰單,其中2張超過7天檢舉期,最後只開出24張罰單。
警方表示,民眾若對罰單有異議,繳納前可向舉發單位或裁決所申訴,繳納後可向原處分機關以司法狀紙聲明異議,移由法院審理。
交通罰單如何申訴
★開單前
.向警員陳述未違規理由,當下可以拒簽,事後若查證屬實,又超過應繳日15天,將以最高罰金處理。
★收到罰單尚未繳款
.向舉發單位或裁決所申訴
.受理單位回覆申訴結果,若仍不服,次日起30日內,以司法狀紙向裁決機關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明異議,移由法院審理。
★收到罰單已繳款
.繳款次日起30日內,向原處分機關以司法狀紙聲明異議,移由法院審理。
★申訴電話
.台北裁決所(02)23658270
.台中監理站(04)22341103
.高雄裁決中心(07)3629902
資料來源:北市交通裁決所、《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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