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來有人一直質疑罷免簡單多數決的主張,身為割闌尾一份子,
: 一直參與到最後,我必須出來說明個人想法:
: 簡單多數決是為了在公平的基準上,讓正反兩方都出來表達意見。
: 就跟選舉時,我們並未對其設當選門檻一樣,罷免投票時,同樣
: 也不應設門檻。
雖然說選舉和罷免被認為是參政權中相對的兩個概念(上台、下台)
但執行上有很大的差異
如果不去思考為啥兩者的施行方式不同,而是追求某種意義上的"公平"
倒底這公平是怎樣的公平咧
舉例來說選舉是選擇題(ABC中選一)、罷免是是非題(Y/N)
兩者題型(目的、形式)不同,自然要有不同的方式進行
或者再用你所謂的"公平的基礎"上來說好了
為啥不是選舉應該和罷免一樣有一定的當選門檻
理由就用當選者必須要有一定的民意基礎壓
然後問個問題
罷免有罷免失敗沒下台,選舉有選舉失敗沒上台?
: 有人說黃國昌和時力支持簡單多數決,所以就算沒到門檻,只要
: "贊成大於反對",就應自行下台。
: 乍聽有理,但實則完全未考量投票設門檻的效果。在國外關於投票
: 的研究發現,在未設門檻下的投票率是相對高於有設定門檻的。
: 現在黃和時力是在爭取正反兩方的立基點相同,認為只有投票簡單
: 多數決才能充分表達各種不同面向的民意。
: 結果有些人提出像此文的說法,完全不考慮脈絡,這次若進入投票,
: 即便最後結果是"贊成大於反對",但仍然是在設有25%同意票門檻下,
: 經過各種效應混合出的結果。
: 完全不能代表真正"簡單多數決"下的罷免投票結果,結果要拿這樣的
: 結果來質疑黃國昌,說他不自行辭職就是背離自己主張。
: 這種神邏輯,真是令人感到震驚!
說簡單多數決才能充分表達各種"不同面向"的民意
實在是很奇妙的說法
罷免的投票有以下的意見表達成果
1.贊成
2.反對
3.廢票
4.不投票
除去廢票實在太少沒啥討論的餘地外
主要還是影響在第2和第4的結果
如果說有門檻的影響是反對的不去投票也等於去投反對票
簡單多數決會使這影響減低,進而讓反對者也出來表態
某種程度上也是要讓各種理由"不投票"的去選1或是2
要我說的話
實行簡單多數決在罷免投票上的意義就
贊成罷免的(很辛苦)已經藉由連署來表態了
反對罷免的也應該出來投票(換你們要出力了)
要說呈現各種不同面向的民意?
倒不如說讓罷免成功的可能性上升才是主要目的
極端一點來說
基於現在非大選的投票率偏低的情況下
讓可說是最大族群的"不投票"失去作用或是說不等於反對罷免
對於想讓罷免成功的人來說在最後投票的階段幫助不可說不大
重點還是要讓選民表態啦
罷免這麼重要的事怎麼可以不表態咧
不去投罷免就是讓糟糕的人繼續治理拉
贊成或不贊成罷免? 不表態(不投票)的意見不是意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