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士元表示,「男嬰身體外部並沒有一些外傷,腳部有
一些燒燙傷,母親說前幾天孩子不小心打翻熱水,有幫他包紮擦藥。」而據調
查,林姓女子高中畢業後,未婚生下3 子,長子交給前男友家扶養,2014年和
現任男友交往,後生下這名 1歲半男嬰,上個月又生下一名男嬰,兩名孩子都
從母姓,放在不同房間照顧。
林姓女子沒有工作,現任男友月初因為竊案入監服刑,因此獨力照顧 2名小孩
,房子是朋友的,連奶粉錢都是朋友接濟,孩子生病也沒有錢看醫生,健保卡
還抵押在診所,但不具有低收入戶和中低收資格,只有請領每個月2500元的育
兒津貼,被警方問道為何不向社會局求助,「怕被認定養不起,孩子會被帶走
,才沒有求助。」
新聞分析:
女:
1.沒有工作
2.未婚生子
3.房子是朋友的,奶粉也是朋友的
男:
1.竊案入獄
怎麼看都像8+9的組合
生了3個小孩
現在生小孩的是不是8+9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