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124: 法律立不出來行政機關一輩子也可以不讓你結阿 誰說自動生效? 10/12 11:36
f124可能不知道5月份的釋748內容,才會講這種話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48 號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106年5月24日 院台大二字第1060014008號
解釋爭點
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
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解釋文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
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
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
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
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這就是「立法機關不立法,兩年後同婚自動合法」的釋748
基本上啦按照現在立法院這麼多爭議法案、以及皇英的權謀,兩年內要完成從立法到行政
的配套是不太可能的惹(已經過半年惹),LG就等兩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