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ateat14 (SHERLOCKZH)》之銘言:
: 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 本魯肥宅有個朋友大學畢業後就自己擺攤
: 固定攤販 擺在我們鄉下地方派出所對面
: 主要是賣茶飲和點心之類的下午茶
: 便宜實惠 大碗滿意
: 兩年後就和另一半一起出國去歐洲玩
: 另一半也有在工作就是了
: 他主要的客源是從學生時期就認識的同學和朋友
: 大家都頗講義氣
: 每禮拜都會光顧個兩到三次
: 每天至少都有30個到50個客人
: 雖說是小本生意
: 但是不用繳稅這點就不知道屌打多少人了
: 賣吃的到底有多賺?
: 有沒有八卦?
50個客人一人消費100
營業額5000
扣掉食材成本
週休二天
國定假日照常營業
5000*22=110000
扣掉成本 設備攤提
大概6-7萬
然後自己保勞健保
生病沒開就沒錢
下雨天颱風天沒客人
然後整天伺候客人陪他們聊天
並不會很吸引人阿
你以為以他的規模稅金是30%嗎?
跟交不交稅金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