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法律上」行人路權很大
可是「實際」走在路上卻不是這種感覺
以淡大來說
大家都有看到今天那個撞到老人的新聞
我在淡大走路過機車停車場那個無號誌斑馬線 一台機車飆過去 前面有違停車擋住 他 他繞
過之後才看到我正在過馬路 我還被罵了一聲靠北
再往前一個路口 就今天出事旁邊轉進大忠街那個斑馬線 有次坐在公車上 眼睜睜看著自己
搭的公車硬把正要過馬路的行人叭回去人行道自己再硬轉
東區走過馬路被轉彎還不減速差點撞到的騎機車阿桑碎碎唸
今天一台轉彎車在我面前直接加速通過 差點撞到我前面的高中生 他整個被嚇傻
以及自己各種走在斑馬線上被轉彎車硬轉的例子 汽機車都一樣 過個馬路還要猜別的車會不
會讓
車種之間互不相讓就算了 可是每個人都要走路 開車騎車的也一定有走路的那天 可是為什
麼常常感覺行人走在路上其實沒什麼路權跟安全?
機車重機都在爭取自己的路權 怎麼都沒人在重視行人的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