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跳樓壓死賣菜婦 妻兒判賠520萬
2017年10月24日11:14
南投一名林姓男子去年跳樓輕生,不料壓到一名擺攤賣菜的林姓老婦,兩人都宣告不治,
林婦家屬提告向林男妻兒索賠精神慰撫,林男妻兒抗辯林男當時精神病發作而心神喪失,
且林婦在機車停車位違法擺攤也有過失,主張應可免賠,但最高法院指林男到鄰宅跳樓以
免自家成凶宅,顯示仍有思考能力,而林婦占用停車位也不代表一定出人命,今判林男妻
兒須於繼承林男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死者家屬共52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事發於2016年4月26日上午9時許,家住草屯的林男(66歲)用鋁梯攀上自家住處
7樓,跨過女兒牆從鄰居的7樓屋頂往下跳,不偏不倚落在一樓門前擺攤賣菜的林婦(73歲)
身上,2人倒地不醒,送醫均傷重不治。
林婦丈夫悲慟,提告指稱和妻子結婚逾50載,他務農、妻子賣菜,彼此鶼鰈情深,不料禍
從天降、天人永隔,要求林男妻兒4人賠償精神慰撫150萬元,林婦的5個兒子均成人,主
張林男的過失行為害他們猝然失去至親,各向林男妻兒4人索討精神慰撫100萬元。
林男妻兒抗辯林男被憂鬱症、妄想症等精神疾病困擾約20年,因此放棄經營印刷廠,但從
沒傷害他人,且醫院受託鑑定報告顯示,林男當時處於精神病發的心神喪失狀態,對外界
事務已無認知、判斷能力,依法應免除賠償責任。
林男妻兒另主張,林婦遭林男墜落壓傷地點是已劃設的機車停車格,林婦若沒違法占用停
車空間長期擺攤,也不致發生本件悲劇,因此林婦同有過失責任。
法官審理認為,林男事發前已被鄰居發現在屋頂徘徊,經喝斥後,林男退回自家不久又折
返,且執意跨過女兒牆再從鄰居屋頂跳樓,顯然經過相當判斷,刻意迴避自家成為凶宅,
代表當時仍有思考能力。
法官指出,受託鑑定的醫院指林男跳樓跟其精神病情「有可能」、「無法排除」有關,但
「無法確認直接肇因於」其精神病情,且鑑定指林男否認有自殺念頭,家屬卻證稱林男生
前常說想自殺,鑑定可信度有疑。
法官認為,林婦在現場擺攤多年,林男自家一樓門前也曾租人賣芭樂,難以推稱不知一樓
會有攤販,即使林婦違法占用停車空間,也不代表一定出人命,一、二審據此判決林男妻
兒於繼承林男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林婦丈夫120萬元、林婦5個兒子各80萬元,最高院今
維持原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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