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adeel (123)
2017-10-26 15:23:08白天戰況熱烈,大家VPN分身開出來一起參戰囉
究竟誰是分身誰是本尊誰是反串,實在是撲朔迷離啊
引用我自己的文章 #1Pxsm_K5 (Gossiping)
幫選民複習一下XXXXSHIT的疑點
一、選民對XXXXGAY的疑惑
(請自己去看原文)
二、選民對XXXXSHIT的疑惑
(1) 分身+VPN的最基本道德問題的疑惑
這個疑惑,可以不是問題,也可以是問題
不是問題的原因,PTT允許一個人擁有有限個複數帳號 (上限請自己去查官方)
也是問題的原因,八卦版有限制一個人每日發文數量上限
但是,就是這個VPN,VPN可以讓一個人換來換去IP
今天如果沒被抓到,有多少分身就可以帶多少風向
今天如果IP被抓到,又可以宣稱因為使用VPN才會IP一樣
因為分身+VPN綜合起來的Combo技
所以不僅是在PTT,在任何論壇使用分身+VPN都算是基本道德問題
不論是公關公司或恐同集團,都可以用相同手法帶風向
(2) 惡意散播PTT使用者個資的問題
參考資料 gay版 #1Pc71ywI
https://www.ptt.cc/bbs/gay/M.1503162492.A.E92.html
人肉搜索一直是踩在法律灰色地帶的行為
你可以google搜索資料,但是不代表你有權違法「個資法」惡意散播他人個資
XXXXSHIT這個帳號只是分身,這個大家都已經知道了
本尊是老江湖的鄉民,人肉搜索的技能應該都有練過
XXXXSHIT將人肉搜索來的資料使用方法如下:
假如今天有個PTT使用者叫做XXXXABC
XXXXABC在現實世界的資料是: 姓名金城武、在四叉咖啡廳工作
如果XXXXABC發了一篇妹妹文在版上
XXXXSHIT就會在推文說「城武兄,四叉咖啡廳的老闆知道你在發妹妹幻想文嗎」
(上述只是舉例,簡而言之就是在推文中惡意透露他搜索來的個資)
有的人可能覺得沒什麼,但是相信對多數人而言
如果看到自己的資料忽然被公布出來,不免會不寒而慄身體發抖一下
只因為我的立場跟恐同集團不一樣,我本人就被他這樣玩過
但是我大人有大量、沒跟他計較,行得正坐得端,抖了一下之後倒也覺得沒什麼
比起一個有基本道德問題的免洗分身帳號,其他用本尊的PTT使用者都顯得高尚多了
恐同集團可以辯駁「資料都放在網路上,大家google都找的到啊」
但我還是要提醒〝你們〞
你們可以google搜索資料,但是不代表你有權違法「個資法」惡意散播他人個資
重點是,受害者已不計其數,只是八卦版被搞得低智商幾乎沒人注意到而已
(三) 對於目前八卦版種種問題所提出的參考政見
政見一、政見二 (請自己去看原文)
政見三: 《八卦版諾亞計畫》
保護最高程度的言論自由之下,同時消滅過渡歧視的仇恨言論
以下只是舉例,細節可以再討論
「吱吱崩潰」、「9.2崩潰」、「台女不意外」、「三寶不意外」
「甲甲不意外」、「噁心甲」、「臭肛甲」等等
在最高程度的言論自由前提之下,以上屬於適度的個人發洩
「台女就是賤」、「噁甲應該全面撲殺/關毒氣室」等等
以上屬於過渡歧視的仇恨言論,版主有權給予水桶
當然,因為過度歧視的規範比較難以界定
未來有意採用這個政見的候選人,可以提出適當的完備機制
例如給予比較詳細的定義、或是版主多數決制度等等...去發揮創意
目的:解決八卦版長久以來父權過度製造仇恨的問題
如果啊~我說如果喔~
下次版主選舉沒有人採用我提出的參考政見
那我可能就跳出來自己選啦
既然主打素人、用分身用VPN的XXXXSHIT都有資格選了
沒道理我也是素人、而且用本尊會不能參選吧
不過還請恐同集團手下留情
不要人肉搜索我之後,跟老闆說我上班在用PTT啊
人家好怕怕的說 ^.<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6-10-26 15:23:00請說重點
作者:
f124 (....)
2017-10-26 15:24:00看完這篇 原來你每天推的文都是在說自己阿 我終於了解了
還在VPN......差了30天同公用VPN能當分身證據我也笑了
作者:
segio (初華)
2017-10-26 15:25:00板主候選名單沒有你.醒醒吧.別夢了.
作者:
botnet (天龍人)
2017-10-26 15:25:00你誰啊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7-10-26 15:25:00甲甲連某族群都可以桶你了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7-10-26 15:25:00恐異低能兒崩潰 QQ
作者:
Wb2029T (K哥之王)
2017-10-26 15:26:00還在vpn
作者:
InnGee (InnGee)
2017-10-26 15:26:00原來開分身很不道德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7-10-26 15:26:00站長查人個資最有道德
作者:
dyingpete (Petrushka)
2017-10-26 15:27:00我是覺得VPN沒什麼差啦,該報警處理的還是報警處理
作者:
k44754 (9527)
2017-10-26 15:27:00其實分身真的沒啥啦 不過散播個資好像比查人個資嚴重吧
作者: IMpcFox 2017-10-26 15:30:00
看到父權就呵呵了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7-10-26 15:31:00
想恢復甲甲文字獄就直說啦
作者: g1254501 (撲殺假大隊臨時工) 2017-10-26 15:33:00
你這是分身還本尊?要負個資證明喔!笑死!就是要保護本尊才用分身。你不保護喔?附個資證明你本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