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勞基法為什麼不寫這條就好

作者: pfish9130 (豬頭~)   2017-10-30 13:13:48
第一條: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
濟發展,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須經勞資雙方協議。
反正不守法也不抓,抓了也會開漏洞,還要做假民調支持修法去違法變合法。
每吵一次,就要那些超合金臉皮龜公名嘴上節目吹狗螺,推翻幾個月前自己講的話,
要不要把勞基法改成這一條就好,讓那些政黨養的狗不用一直上節目吹狗螺,講一下
人話,給他們一個做人的機會。
農場標題萬歲萬萬歲~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10-30 13:14:00
勞資雙方協議(x) 資方逼勞方同意(0)
作者: kaito1209 (小烏龜)   2017-10-30 13:14:00
隨便寫 反正都是資方講的算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7-10-30 13:14:00
雙方協議(X) 老闆說了算(O)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7-10-30 13:14:00
還要第二款 本法於我國自由地區南部,不適用之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10-30 13:15:00
勞基法寫假的 大企業都不太遵守了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10-30 13:16:00
唉 台灣法治國家
作者: yongguo (麵包君)   2017-10-30 13:16:00
勞資雙方的勞,廣義上是指每個勞工,狹義指勞工代表,看看你自己的公司有沒有勞團跟代表吧,科科。沒有的話,所謂勞資協議就是: 老闆拿張協議書要你簽名,要嘛簽不然滾。
作者: shauhon (萬萬葉)   2017-10-30 13:17:00
可以直接把勞動部廢了嗎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7-10-30 13:17:00
會有一群____兒說沒意義勞工只會變狗
作者: c8c812345678 (c8c8 /)   2017-10-30 13:17:00
台灣對於合約的觀念很薄弱 不像老外那樣通常就是資方說什麼 勞方看一看(其實也沒怎看)就同
作者: james0146   2017-10-30 13:18:00
勞資協議=資方說了算
作者: c8c812345678 (c8c8 /)   2017-10-30 13:18:00
意了 然後事後又在那邊七噗噗
作者: vdml (vdml)   2017-10-30 13:19:00
錄取報到當天就先簽同意書啊
作者: c8c812345678 (c8c8 /)   2017-10-30 13:20:00
你想想看一個25歲剛出社會 要去跟老闆協議工作內容
作者: fup6456 (笨蛋)   2017-10-30 13:20:00
有講跟沒講一樣 資方就是不鳥你 政府不硬起來有屁用
作者: fup6456 (笨蛋)   2017-10-30 13:22:00
台灣普遍慣老闆 跟國外是能比喔 亂比一通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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