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性侵傷害兒童得「鞭刑」連署通過!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7-11-03 14:54:38
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2.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酒駕性侵傷害兒童得「鞭刑」連署通過!政府60天內得回應
3.完整新聞內文: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近年來酒駕、性侵和虐童案件頻傳,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
,建議酒駕累犯、性侵及幼童傷害等罪犯除現有刑責外,還應額外追加「鞭刑」。今天(
3日)中午已通過5000人附議門檻,相關部會得在2018年1月3日前回應。
提案者指出,性侵犯對被害人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且再犯率極高;另外,有鑑於我國已
進入少子化社會,對於國家珍貴的未來棟樑施以各種暴力傷害,無疑是侵犯國家利益、造
成社會不安;至於酒駕者在犯罪前處意識清楚狀態,卻仍酒駕,無疑是藐視法律存在,才
會有酒駕行為。
提案者說,針對上述三種罪犯,若增加鞭刑懲罰,不但可嚇阻再犯可能,對於未犯之可能
犯及預備犯也能達到嚇阻作用;此外,鞭刑沒有懲罰過重或人道問題,還能減少無辜民眾
受害,不僅對社會大眾具有教育意義,還能分別減輕警方、獄政的值勤負擔和管理壓力,
減少社會成本支出。
提案者建議,性侵犯或傷害幼童者除應負現行刑責外,應追加鞭刑懲罰;而酒駕除初犯外
,若再犯無造成人員傷亡,除現行刑責加重外,每累犯一次多加1鞭,至多以3鞭為限;但
第一次酒駕若造成人員傷亡,就必須多加1鞭,以此起算每次判鞭刑以3鞭為限。
提案自10月27日檢核通過後,截至3日凌晨0時僅289人附議,但經媒體報導後,半天內連
署「爆量」,截至3日中午已超過5000人附議門檻,相關部會得在60天內回應。贊成者認
為,「能有效降低犯罪率」、「這些人犯罪無悔意,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台灣恐龍法官輕
判」。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警員陳昭宏2016年7月在台64線高架橋上執勤,遭32歲女子陳以恩無照
酒駕追撞,他被夾在兩車中間導致雙腿粉碎性骨折,歷經7次手術仍保不住右小腿,忍痛
截肢;當時,他才剛與擔任護理人員的妻子登記結婚2個月,提筆寫下紙條,「謝謝大家
,我會堅強!」 今年3月補向妻子求婚,並補辦婚禮,「如果沒有她陪伴我,我可能走不
到現在。」
而陳昭宏歷經14個月辛苦的治療與復健,9月1日終於披上制服重返工作崗位,交通分隊同
仁看到他返隊,紛紛驚喜大讚,「太好了!兄弟你終於回來了!」陳女被查出2015年早因
酒駕被吊銷駕照,卻又酒駕,以1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一審判刑3年2個月;不過,高等法
院10月3日二審改判2年10個月。
●網友提案酒駕者加入鞭刑:
第一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仍以現行之刑責,對酒駕者加以懲罰。
第二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1鞭。
第三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2鞭。
第四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3鞭。
第五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3鞭。
但第一次酒駕犯罪者,如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就必須加鞭刑1鞭,開始起算,每次判鞭
刑以3鞭為最上限。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03/1044736.htm
5.備註:
趕快來這裡連署: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2c4075f-04e7-4d1d-8712-3cd78aba3df7
讓連署的人愈多愈好,不然,這些為非做歹的人,就是沒有在怕。
特別是那些傷害跟性侵兒童的人,更該重重的懲戒。不然,沒痛過,沒在怕,
一再的傷害人,請大家連署支持鞭刑。
作者: MotleyCrue (克魯小丑)   2017-11-03 14:55:00
支持 幹你媽酒駕都去死辣幹
作者: EXPCDR (EXPCDR)   2017-11-03 14:55:00
什麼水準的公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7-11-03 14:55:00
不可能會過的
作者: chongwen   2017-11-03 14:55:00
好奇問,這平台回應有成功的案例嗎?
作者: awdxabc295 (中正汪東城)   2017-11-03 14:56:00
連署有夠無聊 過不過還是要看政府
作者: a3831038 (哭哭傑)   2017-11-03 14:56:00
自爽用平台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7-11-03 14:56:00
學美國的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7-11-03 14:56:00
鞭刑死刑都是古代以暴制暴 台灣越來越不文明人權倒退嚕
作者: stnighter (星星)   2017-11-03 14:57:00
還蠻鬧的
作者: shonbig (香檳)   2017-11-03 14:57:00
這個平台設置很久了 怎麼最近才報導一大堆?
作者: shunshunder   2017-11-03 14:57:00
野蠻人想看活體獻祭啊
作者: newago (和平)   2017-11-03 14:57:00
執鞭的人可能要先去新加坡實習一番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11-03 14:58:00
這連署根本玩玩的 哪次有立法成功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7-11-03 14:58:00
你在行政院下的國發會連署要立法院立法修法的東西
作者: uoiccle (焱心)   2017-11-03 14:58:00
去殯儀館或醫院當志工也不錯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7-11-03 14:59:00
支持
作者: checkmarx (marx)   2017-11-03 14:59:00
人死才1鞭 嫩
作者: zxasqw0246 (yoyo)   2017-11-03 14:59:00
人民退步平台
作者: QoGIVoQ (乳酸菌)   2017-11-03 14:59:00
這根本社大覺青交流平台
作者: lmf770410 (凱文)   2017-11-03 15:00:00
必須直播鞭刑 拜託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7-11-03 15:00:00
這連署一點屁用都沒有,只有天真的人會連署這個吧
作者: Elmore (艾爾摩)   2017-11-03 15:00:00
公民自慰平台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7-11-03 15:00:00
酒駕累犯 甚至三犯五犯的都抓去抽一抽打一打
作者: tonyy801101 (tonyy801101)   2017-11-03 15:01:00
就跟亞當當初督到射很爽,整天跑去看到洞就督一樣
作者: superabea (Myself)   2017-11-03 15:01:00
說退步的到底有多自以為高尚
作者: Lancelot0622 (藍斯洛特)   2017-11-03 15:01:00
支持鞭刑啦
作者: qazwsx176 (很重要嗎)   2017-11-03 15:01:00
不可能拉,如果打到立委怎麼辦
作者: gnc (白毫烏龍茶)   2017-11-03 15:02:00
性侵兒童的鞭前面
作者: seabox (歐陽盒盒)   2017-11-03 15:02:00
還應增加斬首 凌遲 車裂腰斬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11-03 15:02:00
覺青自慰平台,你怎麼不連署酒駕唯一死刑算了
作者: zebra7   2017-11-03 15:02:00
那就自慰平台而已 到底在爽啥?哪個有成案過 官員才不屌你
作者: excia (Afei)   2017-11-03 15:03:00
已經淪為搞笑平台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7-11-03 15:03:00
跟你說喇 連署房地產免稅立法院秒國啦幹 還60天?
作者: ev331   2017-11-03 15:03:00
= =哪個智商提的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11-03 15:03:00
用機器執鞭有搞頭嗎?
作者: SilentBob (阿區~)   2017-11-03 15:04:00
坐看這連署平台哪時候被玩臭
作者: egain (天國直達車)   2017-11-03 15:04:00
一句不合憲或違反比例原則就打發掉你了 哪個智障開連署的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7-11-03 15:04:00
立委才不會修這種自己最容易中槍的法
作者: YangeR (YangeR)   2017-11-03 15:05:00
只支持唯一死刑
作者: macarthur   2017-11-03 15:07:00
立委才不會修法
作者: dendrimer   2017-11-03 15:07:00
不會過
作者: yuanjiachi (骯髒臭宅)   2017-11-03 15:07:00
抓到酒駕直接5鞭啦
作者: mrYiDa (豆皮豆腐豆仔豆芽)   2017-11-03 15:09:00
低能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2017-11-03 15:10:00
首先要先驗證嚇阻性的可能 死刑討論廢死嚇阻性就吵得不可開交 鞭刑我不看好
作者: ypc1994 (dicker)   2017-11-03 15:11:00
永遠都拿罐頭回覆的智障論壇 只有喜憨兒會自嗨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11-03 15:12:00
提案幹話平台
作者: erikanofann (維謝)   2017-11-03 15:12:00
網友吃飽太閒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7-11-03 15:12:00
屎刑
作者: jaseman (阿爾貝爾特)   2017-11-03 15:13:00
換個說法,忽視這件事也代表反對酒駕跟性侵重罰…
作者: Areso (Areso)   2017-11-03 15:13:00
鞭刑
作者: daniel3658   2017-11-03 15:15:00
讓DPP執政後不敢上街的覺青能自慰 是這平台唯一功用
作者: skhten (skhten)   2017-11-03 15:15:00
北七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7-11-03 15:16:00
白痴平臺過了也沒用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7-11-03 15:17:00
官方罐頭回應要來囉
作者: fuyako ( )   2017-11-03 15:17:00
還有連署寵物店只能賣收容動物的,笑死
作者: k70113 (你們他媽很正義~)   2017-11-03 15:18:00
連署過跟立法過是兩回事
作者: wayne723 (阿冠)   2017-11-03 15:21:00
自慰用的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11-03 15:21:00
這平台是行政院的又管不到立法院,最多發個函過去而已
作者: coffee777 (小賴)   2017-11-03 15:25:00
哪裡白癡,重懲酒駕有問題嗎
作者: tqaz (tqaz)   2017-11-03 15:26:00
已附議,不過這刑法要通過,很難
作者: poopllll   2017-11-03 15:27:00
怎不是加碼公共場所及住家抽菸排發二手菸者鞭刑的概念噢
作者: KCHG (WaXiTaiwanese)   2017-11-03 15:27:00
這連署好像幾乎每次都被政府謝謝指教打回?
作者: BigBananaBoy (大香蕉底迪)   2017-11-03 15:30:00
這平台提議有成功過嗎
作者: eric861029 (公子哥)   2017-11-03 15:30:00
寧願去連署聖杯戰爭
作者: ru8cj86 (ru8cj86)   2017-11-03 15:31:00
自爽平台
作者: kurtsgm   2017-11-03 15:31:00
純幻想 台灣鞭刑不可能
作者: TwoSeam5566 (二縫線型男)   2017-11-03 15:31:00
重刑沒那麼有用啦 造成的問題又一堆
作者: lipsred1006 (唇紅)   2017-11-03 15:31:00
反智蠢貨的最愛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11-03 15:31:00
有阿,你現在去連署支持政院一例一休修法,馬上就過 XD
作者: leutk (下雨天)   2017-11-03 15:36:00
笨死了 也只對市井小民會判 有錢權貴你覺得會判嗎
作者: poopllll   2017-11-03 15:37:00
怎不是提案公共場所及住家抽菸者鞭刑摑掌一抽案的概念噢
作者: ct78645 (小學生)   2017-11-03 15:41:00
這網站倒底有什麼意義?
作者: kevinfort (kevinfort)   2017-11-03 15:42:00
ㄏㄏ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7-11-03 15:48:00
這世界真美好~
作者: stan411 (三六)   2017-11-03 15:51:00
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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