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強吻舔耳辯「女生說不要就是要」 財政部

作者: Xbox960 (XB)   2017-11-03 17:47:26
強吻舔耳辯「女生說不要就是要」 財政部前處長判緩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9648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7-11-03 17:34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財政部秘書處前處長黃麗鯤趁辦公室無人,對女職員熊抱、舔耳、揉胸、企圖舌吻,案發後
否認犯罪,稱以為「女生說不要就是要」,又說被人誣陷,檢方起訴他;台北地院審理時,
黃認罪,提和解條件,法官認為他尚知悔悟,依2個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1月,可易科
罰金33萬元,緩刑4年。可上訴 。
67歲的黃麗鯤曾任財政部賦稅署主任秘書、財政部北區、南區國稅局副局長等要職,2015年
退休後轉任台灣金融資產服務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
被害人指控,2015年8月,她在座位處理公務,黃麗鯤站在她身後,先彎身、低頭,用雙手
扳過她的臉,強吻她且伸舌舔耳,她抵抗並且大喊,黃才罷手;幾分鐘後,黃故技重施,再
次走到她身後,不顧她揮舞雙手阻擋,對她襲胸,由於曾遭黃口頭騷擾,她準備蒐證器材,
錄下黃的行徑。
警方約談黃麗鯤,黃否認犯行,不過,檢察官出示蒐證影片,他認罪,但辯解自己和女同事
關係好,「女生說不要就是要」等,甚至指被害人沒有跟他去成台灣金服公司,才藉此報復
,至法院審理時,黃麗鯤當庭向被害人道歉,賠償她損失。
法官判決指出,黃麗鯤智識、思慮正常,為逞一時色慾,不知尊重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意願,
對告訴人強制猥褻,但審理時知所悔悟,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向告訴人道歉,並且賠錢,獲
告訴人撤回告訴,因此判他有期徒刑11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作者: FlynnZhang (●—●)   2016-11-03 17:47:00
五樓要不要
作者: Yadsmood (反轉衝動)   2017-11-03 17:48:00
傻傻的 女森說要依然是不要
作者: OGCOGCOGCOGC (吉霸昏!!!)   2017-11-03 17:48:00
異性戀台男......
作者: gfhnrtjpoiuy (against all odds)   2017-11-03 17:48:00
五樓要不要
作者: kershaw1221 (南港隊長)   2017-11-03 17:48:00
五樓被肛的時候一直喊我還要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17-11-03 17:48:00
廢物,連小姐的錢都出不起
作者: FlynnZhang (●—●)   2017-11-03 17:48:00
五樓誠實
作者: willywu0626 (芝麻街街友)   2017-11-03 17:48:00
五樓很飢渴
作者: ms0400281 (MS)   2017-11-03 17:48:00
五樓 今年錯過冠軍崩潰了嗎
作者: banbee100 (BB)   2017-11-03 17:48:00
台灣男人到底從哪裡學來這種鬼話的
作者: oyabun   2017-11-03 17:48:00
五樓QQ
作者: wc4eva (居放客)   2017-11-03 17:49:00
五樓飢渴
作者: cynthiajul   2017-11-03 17:50:00
唉…台男
作者: kazake (飛得位。江霞)   2017-11-03 17:55:00
嫑嫑的以後要改成 要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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