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開槍還擊 這就是開放槍枝最大意義所在
人人皆可擁有捍衛自己或者維護他人生命權的權益
不過說到這一定會被其他酸民們說
「就是開放槍枝才導致這場屠殺案」
我告訴你錯了
美國這地方就算管制槍枝數量及火力
還是有不少人在改造出超過法律允許火力的黑槍
就像上次賭城槍擊案 槍手也改造了自己槍枝讓射速提高
在美國沒有槍那治安才會真的糟糕
回到這次案件 在德州是可以允許露出槍枝上街的
只能說在這種真正自由地方
有一群白癡放棄他們捍衛自己的生命權利
如果教堂裡面人人有槍
行兇的槍手還有機會換到彈夾嗎?
早在那之前就被殺掉了!
補充一下 這名槍手因為不名譽除役
所以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許擁槍
但是他還是有槍殺人
法律管制槍枝 只會管到願意守法的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