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suzichen (Zoo)》之銘言:
: 女友說 婚後使用夫妻財產分開制
: 戶藉不過過來 (有人知道不過過來可以結婚嗎?? ..)
: 這樣婚後才不會連累我
: 她也打算擺爛不還銀行 然後名下也不要任何資產
: 以上是她想法 .....
: 是說這樣真的可以嗎?
本魯也有同樣的想法
想認真請教一下(づ′・ω・)づ
如果以欠債當作時間點
欠債之前錢給家人
因此沒有任何財產
然後有一堆高階3C和單車用品
當欠債發生之後
債權人有權追討欠債發生之前
已經在別人身上的財產嗎
高階3C和單車用品會被奪走嗎QQ
請教板上的法律大師
感恩<(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