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剛剛宣布行政院版本勞動調整
1.本來第六天的加班1小時變4小,第五小時變八小
變成實報實銷,幾小時就幾小時,因為據調查,
雇主不會為了1小時的問題把人叫回來處理。
(當作雇主都很有良心找員工來上班都是從通勤開始計時的喔?)
2.每周最高46小時改為三個月共138小時
給予勞工與雇主最大彈性以符合需長時工作之需求,還
舉例長途導遊與領隊,沒彈性可能中途要換人之類的。
(當電子廠沒單做就無薪假,
我就不信沒人搞前面兩個月無薪假,
最後一個月138小時啦!)付一個月的薪水,加班到死
連休都不用休,還七休一?
3.輪班工作可依據勞資雙方協調整為最少8小時的間隔
但是必須交給主管機關備查。
這就跟我們各大補習班每個都政府立案,
誰知道政府有沒有在把關安全與師資真假
誰知道台灣中油會不會又讓人B連D,
下午兩點半上到隔天早上7點,而且勞檢員還看不出來。
連上17個小時的班。
久站15小時找正職的來上上看再跟我靠北
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沒有個徹底勞檢的方式,
剛剛上述的那些都沒用。
就像中國一樣我願意配合環保,但是你不能來監督我
台灣一直都把勞工與公務員分為兩個職業,
不然為何同樣是上班要分兩種管理方式呢?
不能讓高雄氣爆往生的消防領40個月21K當作賠償
為何可以讓高雄氣爆往生的毒災應變隊員領40個月賠償呢?
勞保公保,平民與貴族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