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政院:資安法不納管高科技園區廠商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7-11-06 21:39:06
1.媒體來源:
CNA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1060389-1.aspx
2.完整新聞標題:
行政院:資安法不納管高科技園區廠商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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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6日電)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今天表示,「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
規範範圍包括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其中非公務機關是指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等3類,
並非所有民間企業。
行政院資安處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行政院制定「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規範範圍包括
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其中非公務機關是指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
達一定比例的財團法人等3類。
行政院資安處表示,目前的關鍵基礎設施包括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與金
融、緊急救援與醫院、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高科技園區等八大領域,且是以風險管理的
角度律定納管對象,後續會經過風險評估過程,確認有相當風險,才會納管。
行政院資安處表示,上述「高科技園區」是指提供高科技園區基礎設施的系統(如水、電
、交通等),並非針對進駐園區的廠商;規範前者原因是希望提供進駐園區廠商更安全可
信賴的產業環境。
行政院資安處指出,近期某網路論壇故障事件,因此論壇非屬關鍵基礎設施,因此非「資
通安全管理法草案」管理範圍,也無涉行政檢查議題。1061106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1060389-1.aspx
5.備註:
蔡政府又在改革了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1-06 21:39:00
所以查水表照查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11-06 21:40:00
要對PTT動手的喇
作者: abadjoke (asyourlife)   2017-11-06 21:41:00
台大算不算公務機關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7-11-06 21:43:00
好怪
作者: aaagang (我...)   2017-11-06 21:46:00
凡出現怪的,就是為了不正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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