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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801394
衛福部長:醫師業務過失 不該負刑事責任
為避免醫事人員因憂心醫療糾紛,進行防禦性醫療,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醫療法
第82條」修正草案,衛福部版本盼刪除醫師「過失」致病人死傷之刑責,也就是醫師故意
致病人死傷才需被關。因條文有爭議,召委裁示將6個修正版本送出委員會,改交朝野協
商。
提出修正版本之一的立委邱泰源指出,醫師面對急性病人,必須在時間壓力下做出急迫判
斷,不可能慢慢思考,但醫糾氾濫,愈來愈多醫師寧可執行防禦性醫療,也就是採藥物等
保守治療取代高風險手術,高風險專科也無人願涉足,以致內外婦兒科人力空窗。
「防禦醫療絕非病患之福,不能把醫師當成預備犯案的罪犯。」召委林靜儀說,她是產科
醫師,過去為搶救產後大出血婦人,全院動員,但現在醫院面對類似個案,只擔憂會被告
,「我對這個念頭的浮現感到深深的悲哀。」
林靜儀感嘆,很多醫療爭議是溝通不良,或病患家屬無法面對醫療結果的情緒衝擊,卻讓
以救命為天職的醫事人員,在隨時成為「預備殺人犯」的高壓下,消滅職業熱忱。
衛福部長陳時中說,現行醫療法條文中,醫師業務過失需負刑責,但他認為,「故意使病
人死傷才需負刑責」,不然憂心過失,使醫師對醫療業務有如驚弓之鳥,是不健全的法令
,有必要除錯。
不過,立委吳玉琴說,醫療有高度資訊不對等,醫糾對於醫事人員可能是千分之一,但對
病人及家屬是百分之百,所以醫療行為刑責限縮不能和病人權利保障脫鉤。
吳玉琴提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正在擬訂中的「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年底前送交行政院
,盡快讓立院下個會期可審議,以確保病家權益。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也說,民眾只是要一個真相,呼籲主管機關建立好「非訴訟化機制
」的配套措施,協助醫病保全證據,執行好院內關懷,讓醫療鑑定先行於訴訟,才是解決
醫糾纏訟的方式。
備註:
幫你治療我還得承擔背負刑責的風險?! 沒關係...大家來互相傷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