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時代力量推陪審法草案 盼落實人民陪審制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時代力量今天(7日)在立法院召開「人民來當陪審員,司法改
革大步走」記者會。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表示,為促進國民參與司法權之行使,藉由
跨領域代表集體審議,使國民正義意識及多元觀點融入法院裁判,並防止職業法官擅權,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刑事陪審法草案。
綜合媒體報導,高潞‧以用指出,關於陪審法草案內容,陪審團由實任法官一人任審判長
,與9名年滿23歲非法律人的陪審員組成,有罪與否由陪審團採一致決認定;被告也可以
選擇拒絕採行陪審團審判;而刑事陪審團案件範圍以刑事訴訟法所定的強制辯護案件(所
犯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為原則。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從創黨到進入國會,堅持在台灣推行陪審制,雖然外
界擔心平民無法律素養如何參與審判,但在刑事審判過程中,最重要且核心的往往是事實
的認定。希望藉由這樣方式,一方面強化第一審的審判品質,並藉由第二審採取法律審、
第三審以嚴格法律審兼許可上訴制,使刑事審判制度運作更有效率。
民間司改會尤伯祥律師則表示,他堅信陪審制才是最適合台灣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若陪
審制能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真正的落實執行,不只是對台灣司法制度有轉型效果,也是對台
灣民主深化有相當程度的貢獻。尤伯祥也呼籲民進黨團,給陪審制一個機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45988
5.備註:
就算要推動也不能夠說一定要陪審制吧?
應該先在全國各地院實際試施行陪審制及參審制,
再看試施行的成效如何再來決定到底要用哪個才好吧?
再說相關配套措施比方說起訴狀一本及司法白話文也需要先做好,
相關配套措施沒做好就要推動人民參審制度這樣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