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東森新聞
: 15歲女認識網友3天獻初夜 第一次愛愛就染菜花氣炸媽媽!
: 基隆一名15歲女孩小花(化名)去年4月23日透過臉書認識了男網友,2人約見面後,便在
: 相識的第3天就和對方發生關係了,但過了5個月之後,下體竟然長出了尖型濕疣(俗稱菜
: 花),被母親發現逼問之下才坦承嚐了禁果;少女媽媽一氣之下報警處理。
: 案件審理期間,男子表示,去年5月初才和少女開始交往,兩人只發生過一次性行為,但
: 強調並不知道對方年紀只有15歲,加上女方打扮都相當成熟,所以就沒有多問。
: 對於男子的說詞,小花提到,與對方認識的2、3天後就發生過一次關係了,不過從那次之
: 後就沒有了,且男方在就以「年齡差異大」為藉口提分手;此外,她非常確定發生關係的
: 時間點就在滿16歲生日前,且就在第一次與對方碰面時告知過生日在4月底了。
: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男方在兩人發生關係前就已經知道小花年紀,卻還辯稱雙方5月才開
: 始交往,且還否認自己犯行,態度相當不佳,並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判
: 5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07/1047355.htm
: 備註: __要懂得保護自己啊!
為什麼這種事 女方都要用化名的
公開名字不行嗎 不然至少姓要公布吧
不然以後有人回收到這個長過菜花的毒鮑怎麼辦
還有可以教教我怎麼栽臉書認識未成年少女
沒幾天就可以幹砲嗎
怎麼我也去臉書想找少女認識都找不到這種的
到底是記者在編故事還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