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高中妹懷孕沒錢養墮胎 串通親友反咬男友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高中女學生前年2月透過朋友介紹,與一名仍在當兵的楊姓義務役男交往,一星
期後就發生了關係,沒想到第一次就意外懷孕,役男表明沒錢養也不願生,高中女只好
在家人陪同下去引產,事後高中女疑心有不甘,竟私下串通共同好友、找來家人作證指
控役男是在她16歲生日前2、3天與她發生關係,好險友人偷偷錄音保留證據轉交役男,
法官聽完之後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役男有犯罪事實,當庭宣判無罪,才免去他一場牢
獄之災。
「當時我根本不知道怎麼辦,結果我女兒的男友媽媽還叫他自己負責,可是他還在念大
學、沒有經濟能力,最後只好讓我女兒引產......。」根據判決書指出,被告楊姓役男
前年2月28日透過友人介紹與一名高中女學生開始交往,一星期過後,女學生隨家人回屏
東老家掃墓,役男也跟著前去,兩人晚上睡覺時就在房間中發生關係,雖然原告女學生
坦承她是自願,但其父親、阿姨、大伯都堅稱當時她還未滿16歲,控告楊姓役男涉嫌對
未成年性交。
「因為我不想陷害他!」眼看所有證據都對被告役男不利,役男與原告的共同男性友人
卻突然拿出一份側錄的錄音檔,當庭爆料原告女學生曾與他私約在麥當勞見面,一開口
就要他幫忙陷害男友,誣指兩人發生性關係的時間是在3月5日、原告女學生16歲生日前
,「你們不是3月20日、21日才做的嗎?我聽人家都這樣說!」友人聽完女學生的要求後
,為求自保偷偷拿手機錄下兩人後半段對話,女學生卻沒發現被套話,竟大方對著手機
坦承發生關係時早已16歲。
法官聽完這份關鍵錄音研判,女學生說話聲音平穩、自然,應不是違反本意所陳述,於
是再找來替女學生作證的親友一一訊問,結果竟沒有人能確切說出究竟是何時回去掃墓
,「唉啊!我好像記成農曆啦!」最後女學生本人也當庭改口,承認發生關係時早已16
歲,法官認為現有證據無法完全說明案情真相,檢察官難以說服他被告有對未滿16歲、
14歲以上女子性交,日前已宣判楊姓役男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08/123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