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姨講句很公道的話
台灣警察只不過是"有牌的"流氓
看最近的機車待轉事件,就一目瞭然了
警察本身就是合法霸凌民眾的惡棍來著,
管你認為執法不合理,儘管你反抗,他就是強制執行,
反正違法了越權了,就等以後再慢慢說
警察不同於8+9或一般惡棍的是,
當下能直接用"妨礙公務"來勒住你的脖子,
再慢慢玩弄你,霸凌你
當警察隨便就找位無辜民眾發洩出氣
這才是為什麼這麼多人想當上警察的原因
多是一些變態,心理想霸凌他人的加害者
壞事幹盡了總是要還的,恐龍法官剛好制裁了這些變態
常常欺壓百姓,背負太深的怨念,最終傷害還是回到自己身上
有沒有突然覺得"制裁警察執法過當"的恐龍法官好善良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