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黃國昌 勞動部不要再騙了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7-11-21 09:29:12
※ 引述《hiokchi (連筱葳)》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 從2015年到今年10月,違反勞動部自己拿出來說嘴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關於
: 「過勞」的規範,總共有3299違反場次。
: 結果,遭到裁罰的,有幾件呢?
: 2件,對,你沒看錯,只有2件!
: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2137952013098640?pnref=story
數字看起來很多, 但是仔細想一下好像又不是那麼嚴重
2015年中小企業 138萬3981家
假設上面那 2015年的1000次左右場次都不同家公司幹的
丟到大局觀裡看, 1000/138萬 大約就是 0.072%
這違法比率超低吧?
作者: SoLaYo (唏噓)   2017-11-21 09:30:00
那是檯面上 你怎麼把檯面下沒爆出來的也自動合法?
作者: brefey (狗便便)   2017-11-21 09:30:00
合法的職場真的這麼難嗎?
作者: apperrla (獅子座)   2017-11-21 09:31:00
你如果知道勞檢次數再去計算違規次數,那才可怕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7-11-21 09:31:00
你醒醒阿 這只是被抓到的
作者: globekiller (世界越快 心則慢)   2017-11-21 09:31:00
有紀錄的~~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7-11-21 09:31:00
違法比是有被抓到的 .... 台灣有兩千三百萬 只有這幾個酒駕 違法比也超低啊 顆顆
作者: Hfy0920 (Hfy)   2017-11-21 09:31:00
你以為每個都能查到 而且現在問題是在查到的開罰率都不到0.1%了這有嚇阻效果?醒醒好嗎
作者: toray (邊走邊想)   2017-11-21 09:33:00
這個太好笑了 勞檢率並不是100%涵蓋
作者: jinmin88 (晝伏夜出)   2017-11-21 09:34:00
神邏輯
作者: toray (邊走邊想)   2017-11-21 09:34:00
黑數直接合法
作者: alloc (韭菜)   2017-11-21 09:35:00
沒爆料查不到就變合法的 你可以去資動部上班了
作者: fasuhaaa (fasuha)   2017-11-21 09:35:00
你該脆說這個數據代表老闆都很自律大家都誤會表姊好了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11-21 09:36:00
你沒看過九品芝麻官?這個叫作帳面上有紀錄的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11-21 09:36:00
沒爆的 有多少?要直接合法嗎?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7-11-21 09:37:00
犯罪率不也是這樣算的嗎?有舉發定罪,或查到定罪的才會被列入犯罪率不是嗎?要算犯罪黑數,就多半是推測了
作者: Hfy0920 (Hfy)   2017-11-21 09:39:00
犯罪的如果也是只有0.0幾%被罰再來比啦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11-21 09:39:00
如果勞檢資源跟比例有跟警察一樣多,你再來比犯罪率吧護航到連邏輯都不要了
作者: naipin2003 (紅蘋果)   2017-11-21 09:40:00
民進黨=賤勞黨,拼命打壓勞工成為賤勞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7-11-21 09:43:00
查到不罰有可能是情節本來就不嚴重,這要再看數據.和報告只是我覺得拿黃的數據還不足以解釋勞工劣勢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11-21 09:47:00
2015年勞檢不到5萬場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7-11-21 09:48:00
算4.5萬場好了, 1000/4.5萬大約是...2%2%的犯罪率算高嗎?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7-11-21 09:49:00
都沒在勞檢, 違法比率當然低啊
作者: o4840469 (BawYa)   2017-11-21 09:51:00
邏輯?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11-21 09:54:00
原來2%不高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7-11-21 09:55:00
87嗎?勞檢事先通知老闆,到場後資方提供事證全部採信,這樣是要罰三小?你以為我們的勞撿是歐美還中國,玩真的資動部:資方違規,首先還是輔導+勸導,開罰是最後手段zz
作者: d8711013 (d8711013)   2017-11-21 10:02:00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7-11-21 10:06:00
你覺得可不可悲,民主的台灣,勞檢比專制的中國還廢,草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7-11-21 10:10:00
台灣勞檢就玩假的啊
作者: mrfreud (冰點後就是終點。)   2017-11-21 10:11:00
好可悲的下限 自己有什麼盲點都不自知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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