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孟軒/台北報導
勞工代表林裕能表示,自己上班上12小時也不覺得累,自己的經濟狀況也的確需要加班。圖/鍾孟軒
立法院今天召開《勞基法》修法公聽會,以勞工代表身分出席的林裕能對於現行《勞基法》非常不滿,認為法規不應該套用在所有勞工身上,還舉自己為例,說自己在製造業工作,每天雖然上班8小時,但其實只有5至6小時,從來沒有過勞的問題,而現在許多產線都半自動或自動化,即使上班12小時也不會覺得累。
林裕能表示,自己在工業製造業上班,沒有所謂過勞現象,一天上班8小時,其實只有5到6小時,自己的薪水不屬於低薪也非高薪,經濟還是很困難,除了有700萬的房貸,還有小孩子要養,想多賺點錢,覺得需要休息的人就去休息,讓想加班的人去加班,直說「我就是想要加班的那種人」
林裕能說,每個人、每個行業的需求都不一樣,如果把《勞基法》的規定套用在所有人身上就是不對,雖然醫護人員、運輸業員工很辛苦,但他自己也是勞工,現實就是差別這麼大。林裕能篤定彰化的雇主都是能與勞工協商,不像出來抗議的勞工從事的行業那樣。
接著提到去年修法對他的影響,他說今年初雇主改變了薪資方案,降低了他的薪水,但是有跟老闆反應,也沒有被解雇「老闆也是有好的」林裕能說。他強調,自己和醫療人員、運輸人員不同,也相信這些行業很辛苦,需要多休息,但工業製造不需要休息,需要的是加班、有足夠薪水過生活。
林裕能聲稱,現在很多行業都半自動或自動化,不覺得一天上班12小時會累,還提到一個師傅只要顧著機台,站8個小時,什麼事情都不用做,因此不該把《勞基法》套用在所有勞工身上。
小英後援會長:台灣沒有過勞死,有也是本來就生病
出席的雇主代表、也是彰化縣小英後援會榮譽總會長蕭明仁也說,資方現在很弱勢,都沒有人敢出來說話,又說《勞基法》把規定都定死死的,所以才要求給予彈性,有的行業沒辦法繼續做下去就都收起來了。蕭明仁說,台灣的經濟都是資勞資雙方拚出來的,連公務員、員工的薪水也是資方給的,如果把法規定得這麼嚴格,乾脆都休息好了。
另外,蕭明仁也說,台灣現在幾乎沒有過勞死,就算有,那就是員工本身有生病。他反問,如果員工作到死,對老闆有什麼好處?要政府和社會有一樣認知,語畢,台下一片譁然。不過他繼續說,不要以為老闆都喜歡讓員工加班,「加班要錢耶!」好像老闆賺錢都一定是剝削員工來的。
最後他說,勞工和資方應該要協商,而政府在旁監督,檢查有沒有違法比較重要,現在一例一休造成勞資對立,更說台灣其實很少勞資糾紛,他解釋,台灣都是中小企業居多,員工根本沒有多少人,「你虐待員工就都跑光光了,對不對?講話要憑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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