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記錯的話
原本有規定說員工操作多久之後 要休息多久
但機器是不會停止運作
工廠還是要繼續做啊
所以就變成 要去上廁所 喝口水 要跟領班或者站長報告
反正意思是不要太多次
中午吃飯時間就是一個大休息時間 把沒休息的一次補給你
你就想想 那時候有沒有算工時?? 公司有沒有給你薪水
有的話就算阿
難道南部是不算薪水的嗎???
上下班途中是不算工時的
但因此受傷 算是公傷
公司有投保的話 可以拿到一筆錢
傷者可以請公傷假
如果是正常上下班類型 8點上班5點下班
可能賴的方式或許可行
但最基層的是早上7點半上班
晚上7點半下班 何況有些還要提早出門 搭交通車
我聽過最誇張的早上五點出門 晚上9點回到家 洗個澡就要睡啦
這種還是輪班制度 做兩天休兩天
但有些行業可不是這樣 運輸業 旅遊業
你這樣搞 員工過勞 出事機會高阿 每天都這樣 身體會很疲勞
等到爆發的時候 又會再來檢討班表 過勞
政府確定要這樣搞????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引述《otter (protect)》之銘言:
: : 其實這次賴清真的沒錯。
: : 只是他現在太黑了,講話又不懂看風向,所以被幹也是剛好而已。
: : 但是奉勸各位適可而止,理性思辨、不要因人廢言,否則可能會被黨工或媒體打成理盲刁
: : 民,模糊原本訴求的焦點。
: 你才被帶風向去了吧!
: 為了一例一休 賴清德與林淑芬唇槍舌戰
: https://tinyurl.com/y8ldlrdw
: 根據與會立委轉述,林淑芬向賴清德表示,「如果一個工人一天上班8小時、加班4小時,
: 用兩餐2小時,一天就工作14小時,如果住得比較遠,通勤恐要2個半小時,就沒有8小時
: 休息時間」;賴清德則提醒林淑芬「算法不對」,必須以「大多數勞工」情況評估,通勤
: 通常不會超過1小時,大概30、40分鐘就算遠的,並說「都說員工在吃飯了,怎麼會算工
: 時?」
: =====
: 林淑芬明明是在說一個工人上班8小時再加班4小時後,如果吃飯時間又用去2小時,再加上
: 通勤時間。
: 間隔8小時是能剩下多少休息時間?
: 結果賴清竟然避重就輕回吃飯不算工時,通勤花不了太多時間。
: 人家問A,賴清回B。
: 你跟我說賴清沒說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