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Chenfong (嘎楓)》之銘言:
: 如題,這次勞基法
: 被喻為史上最惡勞基法
: 輪班間隔從11小時降低為8小時
: 昨天某黨黃X書竟然還在委員會給我說什麼屁話
: 誰會想倚賴加班費過生活
: 低薪文化不解決,反而把腦筋動到勞工身上
: 唉呀呀
: 原來是國民很健忘呢
: 勞工議題民調低了沒關係
: 打一下國民黨轉型正義民調就回升了啦
: 哈哈哈
要記得教訓,先記得勞基法原則,ok?
週工時40,加班要加班費,
每月加班上限變成54小時,
但是三個月加班上限依舊是46*3=138小時,
輪班最少間隔8小時,
最低最低休假方式是14休2。
(上班的12天裡面有2天是加班喔)
最重要的是,
完全沒有禁止“不爽不要做”
也沒有禁止亂檢舉。
以上要記得喔。
專心上班,上班發廢文沒被抓到薪水照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