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JoSe Sung 關於勞基法修正

作者: junseimika (masa)   2017-12-05 21:43:09
FB卦點說明:網路紅人JoSe Sung nagee二十萬粉絲團大力推薦勞基法專家
綠營名人 曾大師也會按讚
針對這次勞基法修法發表意見又狠狠打臉一堆網路鄉民
FB連結:
http://bit.ly/2nvvMKc
FB內容:
好啦!
我受不了
林北又要來政治不正確了
現在一直在吵勞權倒退,說勞基法修惡
抗議輪班間隔不能為八個小時的人
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你們一直口口聲聲說這次勞基法修正是修惡
是因為把輪班間隔時間改為八小時是常態
對吧
那我問一件事就好
請問這次修法
是要把原本輪班間隔需要隔______小時改為勞權倒退的八小時
12小時?10小時?9小時?
答不出來對吧
我也可以跟你掛保證說,沒人可以回答這一題
因為未修正前的勞基法僅規定:輪班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休息時間」,但從來沒有
明確的規定時數
只要雇主沒有讓勞工直接晚班接大夜
基本上資方就沒有違反勞基法
至於這個「適當休息時間」的輪班間隔時間
一般來說是以八小時為慣例
而這個慣例
是從1966年中興紡織
設立台灣勞動史上首次三班制輪班開始
這也是為什麼之前勞基法修正輪班間隔為11小後
卻遲遲無法實行的真正原因
因為這是產業結構的問題
當然啦!
你也可以不食人間煙火的說
那就讓這些三班制的產業倒光光
OK的!
反正林北也只會翻翻白眼說聲:喔!
至於現行的修法
是要將輪班間隔11小時變為常態,然後將這些八個小時的產業列為特例,並且設立兩個門
檻做管制
#然後一堆人說這是勞權倒退
#其實我是看不太懂你們在講三小啦
然後一堆人拿一堆例子說現在一狗票的人過勞
所以要退回現在的勞基法修正案
也其實只是在打自己的嘴
因為
勞基法自始就是只有規定說:輪班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休息時間」,從來沒有明確
規定時數限制
也就是說
現在什麼花花班、紅眼班
其實依照未修法之前的狀態
#是合法的
所以現在一堆人喊說要退回勞基法修正
林北是真的看不懂你們到底在講三小
#是要退回到
#輪班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休息時間的狀態嗎
#一堆神經病
#你沒看到這次一堆人喊說要退回勞基法修正
#一堆資方都很安靜嗎
#幹拎娘
#他們當然安靜啦
#因為一堆人在幫他們要求把勞基法退回到
#輪班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休息時間的狀態呀
#真他媽的一堆神隊友
#我都不知道該幫你們加油還是要苦勸你們回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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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43408065 (寂寞東京鐵塔)   2016-12-05 21:43:00
這位也是基進的
作者: Dkuei (貴)   2017-12-05 21:45:00
說的真好
作者: z62889 (a62889)   2017-12-05 21:45:00
讚,國家的良心!!
作者: cca1109   2017-12-05 21:46:00
推屎蛆崩潰
作者: Jassassin (J吸)   2017-12-05 21:47:00
看到這麼多hashtag就知道要噓了
作者: Gekiranger (獣拳は正義の拳)   2017-12-05 21:47:00
這位就跟王立第二戰研所還有某位曾大記者同一掛的阿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12-05 21:47:00
支持dpp 唯一支持最挺勞工 ㄉ民進黨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7-12-05 21:48:00
#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hashtag三小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05 21:48:00
聽他在把餔 勞基法都不看 現在第34條第2項就是11小時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7-12-05 21:48:00
現在是要明文保障讓8小時、連上12天合法耶,邏輯真差
作者: Gekiranger (獣拳は正義の拳)   2017-12-05 21:49:00
基本上就是不可質疑你的民進黨
作者: pool3690 (popfg)   2017-12-05 21:49:00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7-12-05 21:49:00
北七喔,11小時早就入法,等行政院下令實施而已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7-12-05 21:49:00
現在教育太缺少基礎訓練了,keyword都亂加一通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7-12-05 21:50:00
噓回來幹等等補噓
作者: freez   2017-12-05 21:50:00
弱 去翻翻勞基法可以嗎 等行政院實施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7-12-05 21:50:00
笑死,11小時也是DPP修的,緩衝期也給了,好意思修回來
作者: etsen (殘音~)   2017-12-05 21:51:00
聽說現在法條是11小時
作者: Gekiranger (獣拳は正義の拳)   2017-12-05 21:51:00
他那一掛的就是認為只要教勞工怎麼爭取權益就好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7-12-05 21:51:00
上次我只覺得這條才是實質進步,結果是笑話一場
作者: jk808631 (耶耶)   2017-12-05 21:52:00
哪個智障一直在林北
作者: Gekiranger (獣拳は正義の拳)   2017-12-05 21:52:00
基本上就是蔡英文的"你自己去跟老闆說"
作者: chudly   2017-12-05 21:53:00
黑心還是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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