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政院版到底是提出了什麼鬼勞基法,才會讓大家這麼生氣呢? 台灣的勞基法未來怎麼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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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勞工權益,創造勞資雙贏
自新修勞基法上路後,問題陸續出現,秀芳也參與過好幾場的記者會、座談會、公聽會,傾聽勞工、產業、企業、學者等建議,各界
都反應勞基法過於僵化,希望能有一個比較有彈性的勞基法,創造勞資雙贏。
這次修法針對「鬆綁七休一」、「輪班間隔例外八小時」有很多不同的意見,傾聽各界的聲音,秀芳也多次在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議
上提出,要求行政院針對疑慮檢討;七休一函釋部份經過協調行政院將再增加把關機制,由原先各行業別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
請、勞動部審查作法,不採申請制;在輪班間隔部分,原則11小時,經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可允許例外8小時,也增加把關機制,要放
寬輪班間隔的公司,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勞動部就特殊行業、特殊情況核准,並會明文入法。
至於每月加班工時不得超過54小時,連續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部分,秀芳則主張應改為「連續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且延長勞
工的工作時間,應由原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改為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有許多的行業並不是固定的朝九晚五:有的行業會受到訂單的影響、有的行業會受到工作延續性的影響、有的行業是受到年節的影響
,各行各業有其差異性,我們要讓勞基法更合乎台灣新經濟需求,因應企業轉型,服務業為導向的經濟,製造業不只是接單、依照客
戶設計規格生產,很多製造業已轉型為需要研發、創新,提案給客戶,或透過參展推廣新的設計,這些都需要具彈性的法規,而不是
沒有彈性的工時限制,當然延長工作時間一定要獲得勞工同意,必須是勞工自主意思決定。
新修勞基法的目的是希望能落實周休二日,我們也一直在朝這方向前進,過程或許有一些不那麼盡善盡美,無法一步到位,但我們會
繼續努力,秀芳希望經過這段時間的磨合,未來可以有更平等開放的勞資協商機制,勞資能夠多對話,建立互信,共創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