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認為勞團僅是少數意見 資方再喊話:放寬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7-12-06 17:15:34
※ 引述《NCKUer (NCKUer)》之銘言:
: 你的數學之差讓我不屑憐憫
: 28800為單個月加班到12小時工資 就好吧
: 真的讓你違法工作30天 反正你的邏輯是錯的 但算出來還是四人比兩人便宜
: 當你是白痴的算法(哪有人月工作30天啊) 智障
雖然上面這段話可以大吉大利, 不過你放心
我個人很不愛大吉大利.
月薪 28,880, 換成日薪是除以 30, 但是例假日跟國定假日是必須給薪的
所以不會有什麼違法工作 30 天這種奇怪的算法
因為一個月就是工作 22 天 176 小時, 另外有 8 天休假也是有薪假
月薪 28,880, 日薪是 960, 時薪 120
還以為有人花了一整天有好好研究勞基法, 沒想到是這種樣子
不再 highlight 一次實在太浪費了
作者: sorenhuang (Soren)   2017-12-06 17:18:00
我了解的資方是給薪除30可能還31,扣薪就除以減去假日台灣勞資方在無薪假政府稱讚諾貝爾獎時就信任決裂了這種東西是花個百年也很難回復,謝謝狗黨的德政唄
作者: redtail0406   2017-12-06 17:21:00
可是啊 這是理論 實際上就不知道了ㄏㄏ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12-06 17:28:00
實際上也是30*8=240,這對資方有利,所以資方當然乖乖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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