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sid300: 法盲 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土地不能蓋房子見鬼了 12/06 21:14
可以蓋, 但是不能違法,
不知道非法盲懂不懂什麼叫不能違法?
http://www.udd.gov.taipei/pages/detail.aspx?Node=46&Page=2102&Index=5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無論工二或工三, 蓋住宅就是違法, 沒有第二句話.
能蓋的只有寄宿住宅, 那幾棟被開罰的肯定不是寄宿住宅.
比較麻煩的是商業區. 商業區全區都可以蓋住宅,
但是稅率比住宅區高, 商業宅的問題是申請建照跟使用目的不符,
一大堆申請建照名目是事務所的結果變成住宅,
鑽法律漏洞, 掛羊頭賣狗肉.
根據新聞, 這次開罰的是工業宅, 建商不違法的可能性只有一種
就是建照是申請蓋寄宿住宅, 但是住戶自己加工成自用住宅,
這種說法鄉民摸摸自己的 30cm, 你相信嗎?
法官的說法是按層數處罰, 一層 30 萬不符比例原則,
那就是只能一棟罰 30 萬叫做符合比例原則囉?
一棟 30 萬, 鄉民再摸摸自己的 60cm, 你覺得建商會痛嗎?
行政怠惰造成現在工業宅商業宅尾大不掉, 同樣的問題還有夾層屋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217/1058575/
馬英九的副市長林崇一簽了一張公文說十年後再處理, 然後呢?
然後就是現在一群柯黑說柯文哲沒種, 無能, 不會處理.
而當初簽公文的現在依然一尾活龍, 好不快活.
搞出事情的人或神隱, 或選不上立委整天叫囂, 收尾的要整天被黑,
鬼島不是叫假的.